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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01残保金是什么

缴纳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的保障残疾人权益。


达不到残疾人就业规定比例的单位,必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一种经济手段,用来调整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的行为,是法律赋予单位的社会义务。


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主要用于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因而是开发残疾人劳动能力的合理收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国家政府性基金。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7月1日—10月31日申请缴纳保障金;


2018年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丨申缴单位: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丨申缴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用人单位在申报期内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实申报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信息。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丨计算方法: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①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折算公式为:季节性用工折算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月数/12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月份在职职工人数总和/实际月份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月份总和/1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保留两位小数)。

②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保障金。前款所称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是指本市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本市范围内的社会平均工资。

丨申缴地点: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丨逾期不缴: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保障金除了按照规定缴纳应缴保障金外,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算起按照每天5‰计算滞纳金,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对欠缴用人单位进行催缴,在催缴后拒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将相关资料转交地方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催缴,仍然拒绝缴纳的机构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委托本级残疾人联合会做出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做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委托的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03为什么减免残保金

随着各种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和数据化网络化的政府信息,残保金的缴纳申报也正规化趋势化。用人单位不得不面对巨额残保金问题的困扰。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残保金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我们现在服务的一家上市企业,一年缴纳的残保金需要380多万,相当于一家分公司的前期准备支出。


另外身为社会的一员,安置残疾人就业既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也是义务,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能够帮助残疾人实现自己的价值,更快更好的融入社会,与此同时还为残疾人事业的进步做出贡献,并且树立起了企业负责任有担当的良好形象。


▼青岛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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