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与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配按出资比例)

我们以有限公司为例,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有限股权公司几个比较重要的持股比例线。


1.安全控制线(34%)


2.相对控股线(51%)股权


股东切记,即使拥有51%的持股比例,但未达到67%,有7个事项是无法独立决策的,分别为修改公司章程、比例增加注册出资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与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绝对控股线(67%)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否则股东拥有公司67%的持股比例,才会拥有最完整的控制权,因此67%的持股比例享有公司绝对的控制权。


4.外资待遇线(25%)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该企业才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5.重大影响有限责任线(2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0%但低于50%时,通常被认为对被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投资方一旦对被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将被要求以“权益法”对该项目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6.临时会议权/申请解散线(10%)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注册资本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按会议。


第四十条第三款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注册资本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与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出资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分配;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最分配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按以上的股东有限责任,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比例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不同的持股比例,对于公司经营公司管理决策享有不同的意义,在公司设立经营过程中,根据出现的不同情况合理设置相应的股权比例,或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进行权益公司调整十分必要。




吉星高照




前程似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