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劳动仲裁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一、申请时效


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受案范围


(一)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人事争议。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以下劳动争议:


1、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企业、在市级有关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2、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驻东营的中央省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其分支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


4、驻东营的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5、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四)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县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有关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三、当事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申请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一份;


5、有关证据资料。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文本、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工资明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6、企业工商注册证明。对分支机构或相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劳动者不能确定用工主体或劳动者主张相关联企业共同承担责任的,劳动者需提交用工企业注册查询资料,证明企业间关系。


(二)申请人为10人以上的,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除提交第1项列举材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4、证据资料。劳动合同文本、工资发放明细、职工考勤表、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资料。


四、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及第三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所、联系电话。


(三)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


(四)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受理。


1、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庭组成情况送达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2、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