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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现金流量表附表(现金流量表中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净额)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夏录荣直接持有公司4951.8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6.69%;通过东莞盛荣间接持有公司3.88%股份,通过东莞盛荣控制公司5.8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0.5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2.5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铭科精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华林证券,保荐代表人是陈坚、李露。


以上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66亿元、7.44亿元、6.97亿元、3.9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04.17万元、1.17亿元、1.22亿元、4302.68万元。


3年收到的现金数据现2个版本


2021年12月版招股书则显示,2018年-2020年,铭科精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6649.34万元、74429.09万元、69743.47万元,与前版分别相差-3282.89万元、-9842.75万元、-8418.98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2829.24万元、41076.13万元、36223.67万元,与前版分别相差-3282.89万元、-1.05亿元、-9874.1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04.17万元、11686.29万元、12228.07万元,与前版分别相差0元、664.33万元、1455.19万元。


据铭科精技2021年12月版招股书,公司在编制2018-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时,未能充分考虑票据背书转让给供应商、应收应付往来对抵、往来款项性质划分等因素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导致部分现金流量表项目列报不准确,公司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2020年主产品收入、产能利用率、销量下降


报告期内,金属结构件始终为铭科精技第一大营收产品,该产品2020年收入下降。


精密冲压模具的关键生产设备为数控加工机床。各期,铭科精技数控加工机床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61%、94.28%、92.74%、93.25%,整体呈下降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铭科精技本次最大的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将会扩大公司产能。


其中,铭科精技主营产品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为同行最高。各期同行中祥鑫科技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分别为19.97%、19.13%、23.24%、17.99%,博俊科技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分别为26.81%、22.21%、22.52%、19.31%,上海沿浦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分别为17.27%、21.74%、23.50%、20.46%,威唐工业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分别为23.92%、23.02%、13.02%、15.89%。


铭科精技招股书表示,2021年1-6月,公司金属结构件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3.05%,主要受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影响。2020年公司毛利率与2019年基本一致,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受2020年运输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影响。2019年金属结构件毛利率较2018年同比上升主要受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客户采购部分高毛利率新产品等因素影响;2019年模具业务毛利率提升主要受出口退税率提高的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来看,销售人员为64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4.45%;管理人员为21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的14.61%;研发人员为124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63%;生产人员为1039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72.3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来看,本科及以上学历10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7.52%;大专学历229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的15.94%;大专以下学历110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的76.55%。


2020年员工平均薪酬下降


铭科精技招股书称,2020年高层员工人均薪酬有所下降,是因为当期公司进行了股改,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完整性,增强管理能力,科学合理地增加了部分高层岗位。2020年中层员工平均薪酬有所下降,原因为国家减免疫情期间的部分社会保险。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高于主要用工所在地社会平均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6.84万元、7.28万元、7.55万元和3.87万元。劳务派遣员工的年度人均薪酬较低,主要是因为劳务派遣为临时性岗位,流动性较大,大部分人员在岗时间未满一个月,按月平均工资年化后较低。故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普通员工的工作时长,同时假设工作满一年进行测算。如折算为小时工资进行比较,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的小时薪酬(元/人)分别为19.80元、21.09元、21.86元和22.21元,签订正式合同的生产人员的小时薪酬(元/人)分别为24.65元、24.89元、23.39元和23.98元,劳务派遣用工的薪酬与正式员工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5次被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铭科精技共受到5起行政处罚。


2018年5月23日,铭科精技子公司东莞竹盛因未按时申报企业所得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被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处以罚款200.00元。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盛安因将废油和含油废屑露天存放于厂区,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造成了废油渗漏至地面的情况。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开具了“苏园环行罚字(2019)第0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苏州盛安罚款4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子公司竹田盛安(泰国)因未及时缴纳购买税、销项税等受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罚款合计18885.29泰铢。


2020年7月2日竹田盛安(泰国)因未遵守《残疾人人权法》第33条、34条的规定以适当比例雇佣残疾人工作并向残疾人人权基金汇款,被泰国罗勇省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办公室处以73540.95泰铢(折合人民币16023.39元)的处罚,2020年8月20日,竹田盛安(泰国)缴纳了上述罚款。


2020年9月22日竹田盛安(泰国)因2020年2月的销售收入申报有误,需要补缴增值税,被罗勇省税务局处以罚款81722.85泰铢以及增值税滞纳金24516.86泰铢(折合人民币合计21811.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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