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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九华开户行(九华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行查询)

(上接D185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通资源”)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家斌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4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九华北路138号学府商业广场芜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B2-306室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发与销售;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制品销售;煤炭销售;建材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原辅材料销售;为汽车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通讯设备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驿通资源并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但因公司1名高管担任驿通资源的监事,所以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并从谨慎性出发,公司仍将驿通资源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电解铜,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其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电解铜。该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该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及《众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拟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1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0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1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为6万元/年。


3、公司监事2021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0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1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奚海波


联系电话:0553-5312330


传真:0553-5315738


邮箱:ahzyxcl@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48 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0,227,455.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82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258,8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6.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相关承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众源新材”,证券代码“603527”,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9.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8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38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9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 2020年9月24日划转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390.79万元(其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390.7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69.59万元;2020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861.15万元(其中包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募集资金6,369.21万元),2020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60.6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251.9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30.27万元。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3,266.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因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拟将撤销,新设立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并将原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的所有业务迁移至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迁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和国元证券与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废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251.9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 230Z083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众源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源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众源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有色金属》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产品产量、销量及同比变化情况为:


单位:吨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申请以下授信:


(1)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


(2)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


(3)同意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


(4)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


(5)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9,000万元综合授信。


(6)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


(7)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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