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近内容年来,蹭热点傍公众人物进行商标抢注的行为,几成“商标毒瘤”。为此32类,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次对正处于申请中的商标予以驳回。如此前一些商标申请人对东京夏季奥运网会中“苏炳添”“全红蝉”32类等公众人物和奥运冠中国军的恶意攀附,以及对陈祥榕烈士“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战斗口号的恶意抄商标注册袭,国知局均多次公开商标注册表态驳回其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包括“谷爱凌”在内的43件商标,属网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包括,第国家知识产权局仍予以内容“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哪些赵智庆介绍,“因为适用范围比较小”,这种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履职,对中国已注册商标进行无效宣告的情形,并不常包括见。
无效宣告的43件商标所引用的法律条都文,正是赵智第庆在上述中提到都的《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商标局可以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法律逻辑为授权予该项权利的行政机关,同样有权力剥夺该项权利。”
实际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如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绝对理由”,有两种途径可以宣告无效:一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宣告,二是由其他单位或个哪些人申请该商标无效。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