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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

知识点概要



知识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注意】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提示1】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解释】公司的具体规章有限责任由经理制定。


【提示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2.股东会的形式:


(1)会议形式:定期会议(章程规定)和临时会议。


(2)临时会议



 3.股东会的召集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①召集会议顺序:董事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②主持会议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集】


(1)召集会议顺序:


①董事会→②监事会→③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2)主持会议顺序:


①董事长→②副董事长→③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④监事会→⑤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4.股东会决议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有规定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


【提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



 2.董事会召集


召集和主持:①董事长→②副董事长→③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


3.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提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三)监事会



(四)公司决议效力


1.确认决议无效诉讼权


股东”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决议无效的诉讼。


2.撤销决议诉讼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提示】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不予撤销。


【归纳表】



 3.决议不成立诉讼的情形


(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


【提示】但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开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4.瑕疵诉讼当事人



5.外部善意相对人的保护


公司决议被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检查公司财务


B.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事会职权。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B是董事会的职权。



【例题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120万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公司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注册资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120万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因此选项A、C符合规定;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选项D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B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例题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公司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有限责任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例题单选题】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为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A选项正确。(2)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C选项正确。(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B选项正确。



【例题简答题】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甲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有权。根据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甲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甲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题目中接受担保的股东甲没有回避表决,不符合规定。



(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决议合法。根据规定,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题目中乙丙丁赞成,三人代表的表决权为70%,决议通过。



知识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年会:每年一次


2.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3.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解释】股东大会不得对向股东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的决议


(1)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适用。


【解释】累积投票制仅用于选举董事、监事,其他选举不适用;意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


1.召开


每年度至少两次,每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出席条件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没有设置出席条件。


3.决议


(1)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非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是非董事)代为出席。


4.董事免责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120万元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三)监事会



(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2.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


①在上市120万元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解释】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注册资本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等。


3.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解释】上市公司的高管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本题中,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规定,代表1/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因此,A选项、C选项表述错误。根据规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



【例题多选题】某上市甲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ABD



专题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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