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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工的坏处(劳务派遣对用人单位有什么坏处)

身为一名某国企企业员工工作多余年,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的我真心感觉到各种不平衡,不平衡也没办法,只能看淡一点,首先已知的基本常识无论什么用工性质,只要干同样的活儿,做同样的事儿,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就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同样的薪资,同样的工作时间,即(同工同酬)。然而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干起来是无法接受的,在我的工作单位所说的同工同酬是这个样子的,同一个工种同一个薪酬,这样的解释真的是让我无法反驳,合同工即本单位职工,享受最高待遇,五险一金,各种福利待遇,奖金,各种补贴,各种活动,各种……,第二还有企业直招员工享受合同工三分之二的权益,比合同工少了一点点,没有公积金,但各种福利,工资是不少的,以上两个工种比我拿的多的多,第三就是我这样的劳务派遣了,真是要啥没啥,工作时间还长,没有双休日,没有各种补贴,也没有各种活动都不让参加,生怕出了问题企业担责任,这样就可把责任推给派遣公司,最可恨的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都没有,提过建议也无济于事,到手工资仅仅两千出头,比合同工差远了,真是压榨劳务派遣员工血汗钱,拿着两千的工资,操着两万工资的命,干着两万工资的事儿,无地自容,更别想什么转工,同志们还是好好学习吧,没有什么不公,只怪自己不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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