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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计划招录21名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


新闻宣传岗位1名,书记员4名,法官助理10名,集约化事务辅助人员1名,财会人员1名,驾驶员1名,司法警务人员3名。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无正式编制。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1日--2001年5月31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2001年5月31日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已就职于辽宁省沈阳市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2.岗位要求


⑴新闻宣传人员:1名(男性)


岗位职责:


1.法院日常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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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熟练掌握视频拍摄、摄影;


3.熟练运用PS等编辑软件,独立完成视频的编辑工作;


4.有一定文字功底;


5.退伍士兵优先录取。


(2)书记员:4名


岗位职责: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工作。部分工作与法官助理有交叉。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速录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书记员岗位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需达到胜任法院工作标准。


(3)法官助理:10名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从事送达、保全、鉴定、调查取证、庭前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部分工作与书记员有交叉。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集约化事务辅助人员:1名


岗位职责:负责集约送达、保全鉴定、归档等工作。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退伍士兵优先。


(5)财会:1名


岗位职责:


1.财务报表填报;


2.财务单据整理及装订归档管理;


3.政府资金相关平台管理。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相关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先,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的优先。


(6)驾驶员:1名(男性)


岗位职责:执行相关出车任务。


岗位条件:


1.B2驾驶证,无前科劣迹。


2.掌握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沈阳市内及周边交通环境;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2001年5月31日出生)


驾驶员岗位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


(7)司法辅警:3名(男性)


岗位职责:


1.维护审判秩序;


2.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4.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6.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高不低于175cm,双眼裸眼视力1.0,无前科劣迹。


3.退伍军人优先。


司法辅警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


3.任职回避:


1.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不得报考。


2.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周六日、节假日休息)。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www.lnlwpq.com)首页查询招聘信息,电子形式填写报名表,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客服部(沈河区太清宫街6号智源学校二楼)


报名电话:024-26210222/31688066


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不存在不得报考情况承诺书(亲笔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7、无失信记录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截图打印:http://zxgk.court.gov.cn/)


8、个人征信证明(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即可打印)


9、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采取现场答卷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书记员、司法警察、驾驶员岗位需额外进行技能测试)。根据岗位类别、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总成绩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各占50%),技能(体能)测试作为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顺位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政审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顺位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80%标准发放。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1.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唯一授权委托组织报名机构。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邮箱正常使用,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邮箱异常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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