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孙波
根据中国疾病监测信息网实时数据统计,2020年2月8日-10日,全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报告,截至2月10日24时,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例,阳性检测结果无症状感染者1例;2月10日0时-24时,新增报告疑似病例3例,现有疑似病例6例。在12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中,除2例为外来输入性散发病例外,其余11例均为家庭聚集性病例,其中一起聚集病例4例,一起聚集性病例5例,一起聚集性病例2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返回外地的聚集性病例亲属均被确诊,并已隔离治疗。当前,我市疫情仍处于流行早期,主要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疫情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疫情防控风险点依然存在。虽然我市已经连续三天未出现新增确诊病例,但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市疾控中心将积极做好“三防”:即“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继续强化“五早”,强化“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严格落实“五集中”,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救治、集中管理、集中筛查”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确保“九个强化”到位,强化属地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强化诊断救治、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强化科普宣传、强化防控物资保障、强化督导检查。市疾控中心呼吁全体市民应当自觉执行国家、省、市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公告,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取的有关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牡丹江市民政局副局长 邢艳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引导群众正确开展防控工作。牡丹江南山医院迅速启动了《新冠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行动预案》,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心理干预行动。开通了4部心理危机援助热线,公布了46名社会工作者参与的社工机构支援热线。热线开通以来,解答对疫情的恐慌、居家防护及居家观察产生的焦虑情绪等方面的问题220余人次。组织心理专家和社会组织设计制作了不同形式的与疫情相关的心理专家建议、温馨提示的小视频、宣传片,发布有关疫情心理健康防治知识228条。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更好地利用南山医院6228595、6238595热线以及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科学、理性的心理咨询、精神支持和情感慰藉。同时,为全力保障养老机构老年人安全,1月26日,市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亲友的探视和访问,已离院老人暂时停止返院,暂停办理新入住老年人服务,院内老年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外出,最大限度避免输入性风险。加强养老机构疫情科学知识的宣传,要求采取分餐制、定时通风消毒、定期为老年人测温等应急措施。加强院内工作人员管理,除必要的采买人员外,工作人员24小时全员在岗。目前,全市在院老人7200余人、工作人员1540余人,整体运行平稳。此外,在封闭期间,针对部分春节期间离院老人要求返院的愿望,市民政局正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按规程操作,有步骤有条件地安排老人返院,确保院内院外的老人安全。
牡丹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文韬
为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中小学生寒假的学习和生活,市教育局启动了“抗疫保学”工作,在牡丹江教育网开设了“共抗疫情、在线课堂”栏目;为中小学生提供了国家网络云课堂、中国移动“直播教室”等14个免费在线学习平台。积极做好学生心理服务,各学校专门安排校医和班主任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组建了中小学生疫情防控心理咨询专家团队,开通“心理辅导热线”,全天24小时在线,目前已对100余名家长和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开展了“居家担使命,同心抗疫情”系列活动。引导学生每周读一本书、观一部爱国主义教育题材电影、写一篇作文、参加一次家庭劳动。组织体育教师创编了“室内锻炼健身操”,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增强了身体素质。组织开展了“致敬白衣天使”活动。为被隔离在疫情第一线医务人员的83名子女送去关爱。目前市教育局正在统计即将赴武汉抗疫前线的医务人员子女,也将继续为他们子女开展好关爱活动。此外,为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学(开园)时间暂时规定为:全市各类幼儿园在2020年3月2日前不得开园,开园时间及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暂按原定的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如有调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统一通知。
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昭晖
为最大限度发挥医保部门保障作用,市医保局全力确保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地生效,对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予以报销,患者个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甲类支付范围。将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临时性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确保确诊及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疫情结束后按国家规定统一组织结算,异地就医患者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和转诊手续。同时,为疫情防控定点医院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春节前市医保局提前筹集了1000万元资金,随时动态掌握定点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信息,及时拨付专项预付金,减轻医院垫资压力。目前全市已向各定点医院支付800万元(含外县),市区预付370万元,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及时结算,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对百姓提供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主动联系外地厂家,加紧采购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百姓能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疫情防控用品,还与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开展疫情防控用品大检查,坚决打击哄抬物价现象。对医护人员提供人身保障。携手泰康养老保险公司面向疫情防控医护人员推出20万元免费人身保险,第一批2200余份保单已正式生效,投保额达4.4亿元。推出便民利民的“不见面”服务。作为民生部门,市医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的通知》,通过“掌上办、电话办、延期办、远程办、邮寄办”等方式提升办事效率,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实现了疫情期间经办业务不间断。
牡丹江市工信局副局长 武险峰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市工信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一手抓防疫不放松,一手抓经济不动摇”,组织工业企业坚决做到《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6号公告》中的“十个必须”,实行“错峰返程、错峰开工、错时上下班”,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开工复产。从开工前和开工后两个阶段来看,复工复产必须提前报备,生产用工必须合理配置,人员返岗必须严格检验,重点区域必须定期消毒;从生产生活两个方面来看,员工在岗必须实时防护,办公作业必须分界划线,用餐住宿必须适度分散;从疫情发生的应急措施来看,发现疫情必须及时报告,疑似人员必须立即隔离,密接人员必须严密排查。同时,各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成立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制定防控预案;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填报流动确认信息卡,对每个员工做旅居史、接触史调查,作出法律承诺,切断传染源。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县(市)区和经开区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并做好错峰开工安排。企业提前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报当地防指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有关部门要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十个必须”,特别是做好企业域外返岗人员的管控,每个开复工企业都要有政府部门联络员。严格遵循规程和标准。市防指已经下发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规程和防疫标准,复工规程包括4个方面19项内容,防疫标准包括3个方面17项内容,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执行。下一步,市工信部门将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开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截至2月10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有65户开工生产,预计本周内再开工50户左右,到2月底绝大多数规上企业将开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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