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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管理办法)

为确保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以及后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缴工作协作有序。近日,安康市财政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五部门制定了《安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缴流程及有关业务事项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各地各部门执行。


《工作指引》就缴费征缴流程、信息交换、职能分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下一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征缴流程,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工作协调指导,确保征缴工作顺利推进,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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