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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包括)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国制度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改革》),这是新时代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纲要》明确指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包括效;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六大重点任务支撑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力地支撑了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纲要》最大的亮点是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司法、执法层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更加便于执行和实施。”北京市知识产权库专家、高粱资本创始合伙人董新蕊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纲要》部署了“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包括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产权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这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在董新蕊看来,这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既有宏观上的规划和部署,又有微观上的实施和促进,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改革发展、积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打通“全链条”要做到三点


《纲要》明确要求,要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以知识产权链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稳定,畅通国内大循环。应如何理解“全链条”?


智慧芽改革联合创始人关典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纲要》是中国创新和知识制度产权发展的“强心针”,打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全链条,需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需要创新政策引领和保护。


第二,要最大程度发挥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的主动性。


第三,创新服务能力要跟上,包括各类服务机构、信息化服务、金融服务等。


记者了解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既涉及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同类型,又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服务对象既包括个人、中小企业、大企业,也包括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同创新主体;既面向国内,也面向国际;服务手段既包含线上服务也包含线下服务。因此,必须加强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才能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的便利化水平。


9月3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表示,目前,全国已建有全国性或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40余家,400多家专业性和区域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6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县级及以上地区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十四五”期间,科技部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包括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有序推进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等。


“所谓‘全链条’就是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的整个链条。”董新蕊表示。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须进一步努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显著加强。


在关典看来,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产权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的提升是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重视的结果,而“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则对我国在知识产权强国发展道路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担当。


“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道路上,我国目前仍存在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保护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战略引领需要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以及社会需求服务需要进一步深入等问题。”董新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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