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昨天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个人销售房屋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作出了明确安排。5月1日之后,杭州二手房销售如何缴税?小微请杭州市国税局为你权威解答!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落地未满2年按照5%征收增值税
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外地区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后个人销售二手房的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目前主城区这6个点可办理税费
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一楼
电话:0571-87234183
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新业路311号二楼
电话:87008271
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
地址: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三楼
电话:87921091
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
地址:泰安路200号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副楼一楼
电话:87702454
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87396093
驻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195号
电话:88233667
营改增新政看点
时间节点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涉及行业
本次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共4个行业。
税率
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增值税征收率为3%。
起征点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优惠政策过渡
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依据文件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征收管理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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