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房产税暂行条例还有效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地方规章吗)

时隔不足俩月,房地产税又有新进展。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赞成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内容作了说明。



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就是这个最新进展,引起了不少“房地产税立法要暂停”的谣言。



01


房地产税新进展


12月13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两份文件,皆来自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指出,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是必要的


赞成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基本可行。


同时,针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


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可暂时先不作规定,待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在制定试点办法和具体执行过程中,应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考虑实践中各种复杂情况和可能出现的社会影响,充分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和税收负担能力,认真研究论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2.《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会上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部分问题进行了说明。


征税对象: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


试点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国务院将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明确具体试点政策。


实施细则:


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改革试点落地措施。


试点地区的确定: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试点期限:


试点期限为五年。


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启动时间:


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此外,广大网友关心的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在上述两份文件中,已明确提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暂时先不作规定”,这些税制要素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调整和完善。


02


房地产税立法要暂停、缓行?


在上述两份文件中,都提到“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


尤其是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部分问题的说明中,指出“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而这些,竟被部分人解读为“房地产税立法要暂停、延缓推出”。朋友圈里,不少置业顾问、房产中介大肆宣传。


一些职业素质不高的置业顾问和中介,为了卖房,确实喜欢拿买房人不甚了解却又格外敏感的话题博眼球。


这两份文件中,没有任何明确字眼提出“房地产税立法要暂停或延缓推出”。而对其“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的一再强调,也只是结合了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


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这是高层多次强调的。无论是“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还是“房地产是支柱产业,住房更是居民的消费”,都没有离开这个属性。


所以,无论有没有房地产税,对于有居住需求的人来说,该买还得买。


03


先试点再立法


此次房地产税试点工作的推进,被认为是房地产税立法的巨大进展。


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正式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2013年以来,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一直在推进中。


然而,至今房地产税尚未正式开征。


主要是由于全国房地产市场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所以,在上海、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为后续的房地产税立法做准备。此外,房地产税的立法涉及到方方面面,情况复杂,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在操作上比立法更容易。


而无论是我国各项税收制度完善的要求,还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房地产税立法都势在必行。


不过,在房地产税五年的试点期内,将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一切仍以稳定为首要目标。


最后,我们来说说房地产税的作用。目前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的作用有这么三点:


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房地产税是一种地方税,被认为是地方政府减少土地财政依赖的新尝试。


完善税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过去房价几轮上涨周期中,不少人凭借着房地产这个杠杆身家大增,一定程度上拉大了贫富差距。在充分考虑居民自住需求的基础上,对拥有多套房的居民征收房地产税。


加强楼市调控。这在上述两份文件中也有提及,“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


但是,有一点不容忽视,即防止多套房屋持有者将房地产税转嫁给租房者。故而在征收房地产税的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投入力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