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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代垫辅料增值税纳税(受托方代垫的辅料费属于应交增值税的范围吗)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什么时候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什么时候计入应交税费的借方?对于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情况,消费税到底如何处理?是按照差额交税还是按照售价交税?不清楚的赶紧看一下下边的总结吧!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如果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情况,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不清楚的赶紧看一下下边的例题吧!


【例题】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500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胶5000公斤,单位成本为12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10公斤,收取加工费10元,代垫辅料10元,则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消费税=500×[(10×12 10 10)÷(1-3%)]×3%=2164.95(元),应纳增值税=(10 10)×500×17%=1700 (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案解析』


(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


贷:原材料——橡胶 60000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3)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2164.95


贷:银行存款 2164.95


(4)收回入库后


借:原材料——轮胎 72164.95


贷:委托加工物资 72164.95


(5)对外销售时


除了作收入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72164.95


贷:原材料——轮胎 72164.95


若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价格出售


(1)发出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相同


(3)缴纳委托加工轮胎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164.95


贷:银行存款 2164.95


(4)收回的轮胎以不含税价20万元售出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34000


若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价格出售


(5)计提产品销售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00


(6)缴纳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835.05


贷:银行存款 38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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