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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备案如何在网上操作(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免税备案流程)

办理退(抵)税业务在电子税务局里可以申请,不用往返跑,非常方便。









入库减免退抵税




申请条件:


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的税款,如已经缴纳入库,可以申请退(抵) 已缴纳的税款。




网上操作流程




1. 登录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







2. 在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中点击入库减免退抵税。







3. 进入退(抵)税申请页面,填写对应信息。当存在可退(抵)税款时,系统提示“您存在可退税金额为XX元”,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如果提示退抵税(费)明细为空,说明当前不存在可退税款,建议终止操作。




选择提退税金类型、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退抵税费原因类型、 是否跨地区税收分享税款分配、申请退抵税(费)方式。




以增值税软件即征即退为例


填写“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提退税金类型”选择“先征后退


  “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软件集成电路即征即退


  “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选择即征即退资格备案文书号


  “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择“退税







4. 填写完成后,点击“税票信息查询”选择税款所属期,查询后勾选即征即退对应税票,点击确定







5.在审批表“本次退抵税额”中录入本次申请退税金额,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后续可继续对审批表数据进行修改。




有需要的,还要上传附送资料(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为必报项,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书面委托材料为条件报送)。




6. 如需提交,点击右上角“下一步”进行提交;提交受理成功后,会收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7. 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到【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进度并下载对应的申请表。







注意:


上述为企业端的基本操作流程,如遇系统更新升级,请以页面实际要求为准。




汇算清缴结算退抵税




申请条件:


实行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形成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抵税费。




网上操作流程




1. 登录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




2. 在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中点击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3. 进入退(抵)税申请页面,填写对应信息。当存在可退(抵)税款时,系统提示“您存在可退税金额为XX元”,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如果提示退抵税(费)明细为空,说明当前不存在可退税款,建议终止操作。




“提退税金类型”选择汇算清缴、汇算结算退税(费),“退抵税费原因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税申请理由”请描述产生退税的理由和适用政策法规。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须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第3款规定,申请汇算结算退税。”




“申请退抵税(费)方式”一般选择“退税”,当存在欠税时,不能选择“退税”,可选择“抵欠”(可退金额小于欠缴金额)或“先抵后退”(可退金额大于欠缴金额),或缴纳欠缴税款后再选择“退税”。







4. 注意:如果退税账户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无法直接退税。




如账户有误,请点击蓝色的“修改存款账号”按钮进入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检查账户是否有误,有误请修改或删除。(已签订三方协议的账户无法在电子税务局修改或删除,请在“税库银三方协议账号撤销”模块撤销三方协议后再进行修改)。







如账户无误,请点击“取消”按钮,并上传相应附件资料。







5. 资料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提示查看申请表位置,点击确定。提交即可。并可查看系统回执单。







6. 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到【事项进度管理】模块点击“进度”,可以查询事项进度,下载对应的申请表。









误收多缴退抵税




申请条件: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网上操作流程




1. 登录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




2. 在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中点击误收多缴退抵税。







3. 进入退(抵)税申请页面,填写对应信息。当存在可退(抵)税款时,系统提示“您存在可退税金额为XX元”,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如果提示退抵税(费)明细为空,说明当前不存在可退税款,建议终止操作。




以个人所税税(扣缴义务人)退税为例


“退抵税费原因”类型根据选择其他误收退库。


“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择“退 税”。


“退税申请理由”将退税理由详细、清晰地进行陈述,简要写明退税原因、何时何地进行更正,应缴税额、已缴税额、应退税额,最后加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申请退税”。







4. 注意:如果退税账户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无法直接退税。


如账户有误,请点击蓝色的“修改存款账号”按钮进入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检查账户是否有误,有误请修改或删除。(已签订三方协议的账户无法在电子税务局修改或删除,请在“税库银三方协议账号撤销”模块撤销三方协议后再进行修改)。如账户无误,请上传相应附件资料。




5. 按要求上传相关附列资料,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提示查看申请表位置,点击确定。提交即可。并可查看系统回执单。




6. 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到【事项进度管理】模块点击“进度”,可以查询事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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