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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民发201828号文件(湘民发2018年38号文件)


贺奶奶是板桥镇鸡公塘村特困人员,今年82岁,双目失明,走路也不方便,日常生活都是靠她老伴照顾。评估人员通过与其面对面交谈及观察,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六项指标”对其进行认定,有力促进了常宁市对特困对象的精准救助。


此次面向全市开展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评估认定工作基于《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人员认定的通知》(湘民发[2016]28)等文件精神进行,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成“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等级进行评估,主要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室内自主行走、自主如厕、自主洗澡等六项指标,全面掌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确保救助工作更加细化、精准,更好地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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