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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有哪些免税(非居民企业免税所得范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外籍人士补贴问题解析




01




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外籍人士八项补贴政策就没有了,只能用专项附加扣除了吗?


根据上述财税〔1994〕20号,第(二)条:“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这三项没有了,只有专项附加扣除了,而其他的补贴,包括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境内外出差补贴、探亲费这五项可继续享受暂免征收个税待遇。所以,实行了很多年的八项补贴就要变成五项补贴了。




02




可以同时享受专项扣除和免税补贴政策吗?


当前外籍人士八项免税补贴和专项扣除政策这两个体系是不兼容的,要么选择享受外籍补贴免税政策,要么选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不可两边同时享受,也不可以各享受一半。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03




外籍非居民个人是否也能享受外籍人士免税补贴?


外籍补贴政策只要是外籍人士就可以享受,并不分“居民”或者“非居民”。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才能享受,非居民不行。两者受众人群是有差异的。




04




对企业来说风险该如何把控?


从企业角度,两个政策的责任划分是有差别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员工自行填报信息,若有做假,责任完全在个人。而外籍个人免税补贴,因为是实报实销或非现金形式。对于发票的合规性把控,企业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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