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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区别(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五、一般计税方法 vs 简易计税方法



征求意见稿第2条规定,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务院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3条规定,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应税交易销售额(以下称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24条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应税交易以及视同应税交易,可以区别情况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其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通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是例外。




对于进口货物应税行为,由于进口货物时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税收征管安排特殊,所以,不论是在《暂行条例》中,还是在征求意见稿中,其适用的计税方法均未命名。从形式上看,其计税方法更接近于“简易计税方法”。




在征求意见稿中,未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简易计税方法可以涵盖现有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情形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具体安排,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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