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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申报期(云南国税网上申报大厅云南国税)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县级税务机关将及时审核办理。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理调整定额,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业户停、复业登记手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税费同步原则,依法适当延长税费申报期限,2月征期延长至2月24日;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税费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办结的业务,属纳税人、缴费人自主办理的事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此外,疫情期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网上申领、邮政免费邮寄上门”服务。并做好预约办税服务,涉税事项“尽可能网上办”,为积极防控疫情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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