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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开发地热资源(国家能源局关于地热能源开发利用)



到2025年建立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传统上,地质工作以找矿为中心,城市地质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同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对地质工作也重视不够,尤其对地质资源环境约束性考虑不够,地质工作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不紧,融合不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由于基础地质条件不明和对地质资源环境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一些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问题凸显,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国土部新闻发言人、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说,为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发挥地质工作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优势,国土部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以主动服务新型城镇化,推动地质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促进传统地质工作转型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完成城市地质调查示范,基本形成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地质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地质资源环境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制度体系,探索形成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系统化、产业化、绿色化开发利用模式。到2025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地质工作全覆盖,建立系统完备的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基本构建地质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


鼓励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指导意见》表明,将以城市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增强国土空间开发的适宜性。同时以地质调查为基础,科学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并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空间性规划做好衔接,发挥地质调查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中的先导性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将要实行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激励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方式,对于国防、人防、防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使用地下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同时鼓励仓储、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激励原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地下空间再开发。完善地下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促进地下空间依法有序开发利用,各地要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标准先行,依法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登记,保障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探索建立“渣土银行”


《指导意见》还要求积极推进地热和浅层地温能的规模化开发利用,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促进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海绵城市和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建设。


“各城市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渣土银行’。”庄少勤说,要做好地下空间开发渣土生产、需求对接,借助利益杠杆和市场力量,落实企业责任,倒逼自我笑纳。同时探索建立源头减量化、管理前置化、监管全程化、运输专业化、填埋法定化的管理运行机制,“鼓励渣土资源再生化利益。”


此外,还将发掘城市地质文化资源,推动人文城市建设,加强地质景观、地质剖面、人类遗址、古生物化石遗迹以及有特殊价值的矿物岩石等地质文化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积极推动建设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加强地质文化科普宣传和科普基地建设。


雄安新区地质调查工作将继续推进


“我们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要求,明确了雄安新区地质调查思路,提出了‘构建世界一流透明雄安、打造地热资源利用全球样板、建成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示范基地、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提供全过程地质解决方案’四大愿景目标。”通气会上,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王昆介绍,今年6月正式启动雄安新区地质调查野外工作,经过两个多月奋战,第一阶段地质调查工作首战告捷,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精准对接需求,有的放矢推进雄安新区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王昆说,第一阶段的地质调查工作,主要取得五方面结论: 一是区内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总体较好,场地稳定和基本稳定区占 89.5%,均适宜或较适宜工程建设;二是重点调查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件优越,适合规模化开发;三是重点调查区土壤环境清洁,清洁区面积占 99.3%;四是地下水质量总体良好,但目前地下水仍处于超采状态,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面沉降呈加剧趋势;五是区内适宜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起步区内适宜开发利用地热资源的土地面积约 12 平方千米,可满足约 300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供暖制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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