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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数智汇受益所有人(中数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中数智汇此次IPO早在2020年11月27日便于当日召开的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111次审议会议上成功获得上市委员放行,但随后,近17个月过去了,直到2022年4月,一纸终止通知书,也彻底粉碎了中数智汇欲以时间换得上市空间的“梦想”。


为了证明自己是一家“金融科技”企业,在上述最初的IPO申报材料中,中数智汇不惜浓墨重彩重申自己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发展、研发投入与先进性趋势。


“公司的产品和技术研发以金融机构等客户的商业应用场景需求为导向,结合金融科技的应用形势预测以及同行业技术变化趋势分析来进行”,中数智汇在最初的申报材料中表示,而其更运用自身的六大核心技术“助力公司在大数据(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整合等)、人工智能、知识图谱和机器学习算法等领域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以满足金融科技与大数据服务领域的客户需求”。


中数智汇还直言“作为金融科技与大数据服务提供商,会采购部分商事主体数据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采购的数据类型主要为上市公司数据、组织机构数据等”。而研发中心还负责公司技术架构体系搭建,研发新产品,不断优化技术团队,“保障公司技术在大数据服务和金融科技领域的技术先进性”。此外,中数智汇还强调“目前公司已经组建了人工智能、知识图谱团队,未来结合先进的金融科技技术不断优化金融行业的金融服务效率”。


据叩叩财讯粗略统计,在中数智汇最初向上交所递交的IPO招股书中,其有关自身涉及“金融科技”的表述至少多达50处。


然而,在最终中数智汇向证监会提交的招股书注册稿中,不仅将“金融科技”的定位偷偷替换成了“信用科技”,还在内容中大幅删除了其此前论证的有关自身与“金融科技”之间的紧密关联——在中数智汇提交的IPO注册稿中,有关“金融科技”一词最终被删减到仅出现了4次。


“监管层一般要求企业在拟IPO过程中的信披要具有一致性,在审核过程中更改行业属性界定的情况是很少见的。”早前,一位来自于沪上某大型券商的保荐代表人告诉叩叩财讯,尤其是对于科创板而言,行业属性的界定更为敏感,“至少证明中数智汇在IPO申报材料中出现了不严谨的‘信披’硬伤”。


从“金融科技”企业到“信用科技”公司,中数智汇在公开信披文件中对于自身定性缘何会冒着被指责信披硬伤的风险而出现如此大差别的更改?


原来根据2021年4月修订的证监会对科创板属性评价指引的最新规定,金融科技公司属于被限制科创板上市的类别,被纳入了“负面清单行业”。


2021年3月2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三大常规评价指标及五项例外标准等,一个月后的4月16日,证监会作出修改《指引》的决定,在此前判定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条,新增规定明文指出:“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监管层对于金融科技公司限制上市的规定,需追溯至去年轰动一时的蚂蚁金服IPO事件。


从2020年7月,蚂蚁金服宣布启动科创板IPO计划,到同年8月的正式申报,再到2021年11月初的叫停,金融科技企业——蚂蚁金服的上市之路也折射出了监管层对于金融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态度转变。


而中数智汇从一家“金融科技”服务商“画皮”成为“信用科技”企业的转变也同样对应着上述蚂蚁金服上市事件中监管层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风向。


“曾在申报初期力证自己与金融科技关联紧密的中数智汇,在政策风向逆转后,又断然更改行业定位,那么其到底是否属于金融科技公司,这便将直接影响到其IPO是否还能得以继续推进的关键。”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按照中数智汇最初的IPO申报材料中所述的‘金融科技’的定位,其显然在目前的政策下是属于限制科创板上市的企业。”


在2022年2月15日叩叩财讯发布的一篇文章中,便独家报道称此时,“证监会有关部门内部正在对中数智汇此次IPO的行业定位属性进行讨论和核查,首先,其在申报材料中前后出现不一致的行业定位属性,即从‘金融科技’的定位悄然变换成‘信用科技’,这需要其向监管层给出足够更改理由,并要求详细解释出现上述差异性的原因;其次,就要看监管层对于其所在行业的认定是否坚持为‘金融科技’定位了。”


正在中数智汇对自身行业定位的多番辩解始终未得到监管层认可之时,屋漏偏逢连夜雨,为中数智汇此次IPO负责法律工作的两位经办律师又因被爆出有违执业伦理而遭到处罚。


2021年12月底,来自于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等规定,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上市公司智度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从事的智度股份相关证券法律业务进行了延伸检查。


就在上述检查中,监管层发现中伦律所和其指派负责智度股份相关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存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与事实不符”并“未勤勉尽责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


介于上述现场检查所发现的种种问题,证监会决定对中伦律所以及负责智度投资相关工作的执业律师熊川、王振、周德芳、叶云婷等几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履行法律职责,加强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提高法律执业质量和业务水平”,同时,还要求中伦律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30日内向监管层报送整改报告和内部问责情况。


而中伦律所即为此次中数智汇IPO的法事务中介,而刚刚因出具与实际不符的《法律意见书》而被处罚的中伦律所律师熊川、王振便恰好也为中数智汇此次IPO的签字律师。


据中数智汇此次IPO招股书(注册稿)显示,共有三位来自中伦律所的律师经办其此次上市项目,其排名首位的签字律师便是熊川,第三位为王振。


也就是说负责此次中数智汇IPO的三名律师中,有两名被监管层点名存在未勤勉尽责的问题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法律意见书》的前科。


此外,也正是作为此次中数智汇IPO排名首位的签字律师的熊川,日前也还正卷入一宗出轨人妻的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丑闻”。


2022年2月11日,一份实名举报某知名律所合伙人与他人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信件在业内流传,该徐姓举报人称,上述知名律所合伙人出轨自己的妻子长达两年,并将该律师给其妻手写的部分书信作为证据公之于众。


据该举报信显示,这位被举报出轨人妻的某知名律师合伙人便正是中伦律师事务所的熊川。


“拟IPO企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遭到监管层处罚,原则上,如果不是立案调查等严重的问题,是不会中止由其担任中介工作的企业上市的进程,但涉事人如果需要内部整改或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多少还是对其正在进行的IPO项目有一定的影响,单就监管层和市场对该项目的印象,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上述来自于沪上一家大型券商的资深保荐代表人坦言。


2)至少五家企业因科创属性问题铩羽IPO注册路


随着中数智汇IPO结局的答案在2022年4月8日正式揭开,自《指引》于2021年3月正式颁布并执行以来,已至少有5家已经成功通过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审核的拟科创板企业因科创属性新规影响而在注册环节饮恨。


早前在2021年8月4日晚间宣布撤回注册材料而上市失败的固安信通和与其一道在同一日终止注册的蓝箭电子便是首批受《指引》科创属性新规影响的已过会拟IPO企业。


早在固安信通与蓝箭电子宣布科创板上市失败之时,便有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向叩叩财讯透露称,“除了固安信通、蓝箭电子外,近期可能还有更多的已经通过上市委申请的拟科创板上市企业‘主动’撤回材料终止IPO流程。”该业内人士坦陈,《指引》新规实施之后的效力正在将部分科创属性不符指标的或不明确的企业从科创板上市的队伍中剔除。


2021年9月10日,同样已经推进到注册环节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杰思”)也在上市希望渺茫的情况下主动按下了IPO终止键,而此时,距离安杰思IPO申请成功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核已足足过去了十月有余。


本文源自叩叩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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