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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转让税收案例分析(新三板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

一、本周交易情况


本周(2月5日-2月9日)新三板市场交易总额为32.98亿元,盘内成交8.83亿元,盘后大宗交易成交24.15亿元。


盘后大宗交易中,单笔成交额最高的企业为友宝在线(836053)成交3.02亿元,凭借单笔成交3.02亿,友宝在线也成为了累计成交额最高的企业。


二、定增融资情况


本周(2月5日-2月9日),共有30家挂牌公司完成定增融资,累计融资额13.19亿元。其中2家募资总额均超过1.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农林牧渔


垦丰种业定增3.9亿 国家级种业基金2亿领投


主营业务:玉米、水稻、大豆、甜菜、麦类等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


转让方式:竞价转让


发行对象: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长春中投金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省汇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汇达垦丰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发行价格:9.60元/股


发行数量:4069.70万股


募集金额:3.91亿


融资目的:偿还银行贷款,员工持股计划


基础化工


远东股份拟募集1.62亿 主要补充流动资金


主营业务:电子成像显像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转让方式:竞价转让


发行对象:昆山华创毅达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中油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咸宁嘉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发行价格:6元/股


发行数量:2700.00万股


募集金额:1.62亿元


融资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三、上市公司并购挂牌公司


本周新增7例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其中,上市公司柘中股份(002346)拟使用自有资金18000万元受让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容汇锂业2000万股股份,受让股份占容汇锂业总股本比例为4.8884%。


此外,兴业股份(603928)拟以10710万元收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容汇锂业1190万股股份(占容汇锂业总股本2.9086%)。


四、新增IPO辅导备案


五、一周政策要闻


新三板股权转让所得需缴个税?财税部门正在沟通


各地税务部门正在核查“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这一消息近日在市场引发争议。财新记者了解到,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家财税主管部门的关注,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正就“新三板”个人股东转让所得的个税政策积极沟通。


事实上,这并非新话题。2017年4月,江苏省就曾以案说法,称“新三板”股权转让所得应征个人所得税。目前市场与税务部门产生分歧的关键是,适用文件不同。


认为“新三板”个人股东转让所得不需缴纳个税的一派,援引的是《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其中规定新三板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目前,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相关个税规定是,原始股股东转让限售股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的所得可享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江苏省地税局在前述案例的税法分析中称,“原则上比照”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当作为税务执法的依据,应有具体的财税文件支撑。而且,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中,如果对于“新三板”的政策和上市公司一样,会单独发文或者在文件里明确规定,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都特别提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本通知执行。


目前税务部门对新三板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税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从2015年开始实施。这一文件出台于国发〔2013〕49号之后,其中不适用条款中,只提及了“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并未涉及“新三板”。


本文源自犀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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