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郫县唐昌工商银行开户行查询(工商银行唐昌分理处地址郫县唐昌镇南正街79)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1)


2021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3,369.88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48.82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① 向关联方销售天然气,总经理追加授权51.97万元,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② 向关联方提供天然气安装服务,总经理追加授权1,173.93万元,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2)


2021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18,061.44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724.90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① 代收代付公积金,总经理追加授权2.64万元,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3)


2021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346.13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45.00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4、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6,073.97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109.40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5、与其他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4)


2021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8,803.48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2.85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① 向关联方销售其他商品,总经理追加授权595.48万元,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② 代收代付公积金,总经理追加授权40.98万元,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城投集团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城投集团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93.38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与华润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426.07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3、与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5.00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4、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377.7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5、与其他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823.37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法定代表人:郑尚钦


注册资本:38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投融资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3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栋


注册资本:32,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对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燃气领域及其相关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燃气、燃气相关设备材料及管道、仪器仪表、燃气具、厨卫电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7层1701-1712单元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书面委托(经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这些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4、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一路一段5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西川


注册资本:13,395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


法定代表人:甘文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建材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罗庆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小食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车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乡龙井村一组百锦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万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分支机构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燃气器具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供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6.9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40%股份,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0%股份,系公司第三大股东。


4、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关联方,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表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附表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附表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附表4:《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且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5.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议案5.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子议案5.0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 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2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青倩、冯欣豪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53 公司简称: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具销售等业务。公司核心业务是在其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成都市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郫都区部分区域、新都区部分区域、温江区部分区域及新津县、金堂县部分区域。


母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统一采购及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的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金堂分公司主要负责金堂县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控股子公司新创燃气、凯能燃气、新繁燃气、大丰燃气、威达燃气、唐昌燃气、华新燃气主要负责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和新津县的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除天然气销售及安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燃气发展及孙公司彭州蜀元亦经营车用天然气充装。


(二)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单位(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采购气源后,经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向居民、商业、工业和加气站等终端用户销售。燃气配气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天然气安装业务


公司开展天然气安装工程服务的对象包括民用户、非民用户及改造用户。公司与客户签订安装合同后,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主要提供劳务,工程类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施工过程中,公司负责监督和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


3、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基于燃气主业,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相关的产品与衍生服务的业务。


4、综合能源业务


公司探索以多能输入、多能输出,来满足客户能源需求的整合供应方式。


3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天然气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城市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现代化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燃气用气人口规模的不断提高,提高城市燃气化水平,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也在同步提高,清洁高效的天然气能源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天然气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到2021年全国天然气产量为20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72%;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0%。


(二)新颁布行业政策的影响


(1)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1月4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到了“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2)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于2021年1月20日下发《关于做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主体,支持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并经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3)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了《天然气管网和LNG接收站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细化了专项监管的具体要求:油气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情况;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情况;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服务和市场交易情况;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际运行情况等五大方面的内容。


(4)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6月9日发布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明确了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定价原则、定价方法和定价程序。


(5)2021年9月1日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明确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6)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1年9月2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一是进一步摸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二是督促引导水电气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三是加强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四是推行物业专业化管理。


(7)2021年12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


(三)公司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作为国内大中城市中最早从事城镇燃气供应的专业公司之一,经过50余年的经营发展,拥有行业领先的管理理念、雄厚的能源基础设施和布局先进的燃气输配体系,已形成以一、二、三环路环状管网为主,以城市道路枝状管网为辅的完善输供气管网体系,实现成都中心城区和周边下属参控股公司燃气管道互联互通。公司拥有全国城市燃气企业唯一双中心热备调度中心、遍布全市的服务网点和抢险应急驻点;拥有行业领先的大数据中心、信息化系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运营、技术、管理队伍,成立以来持续保障经营区域内天然气供应安全平稳,连续多年实现安全生产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中国城镇智慧燃气发展报告(2019)》对城镇燃气智慧化程度的评估中,公司位于L2-L3级别,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可做到重点领域广泛感知、重点调控。公司作为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四川省和成都市燃气协会理事长单位积极促进燃气行业的发展和交流。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城市燃气供应业务,业务增长主要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清洁能源普及利用以及经营区域扩张。在面对日益饱和的燃气市场,公司在巩固现有经营区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竞争区域,持续发展综合能源业务,做好分布式能源、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抢占能源产业新高地;持续推动氢能、LNG等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交通体系;持续做好碳中和服务商相关工作,促进成都市碳普惠政策发展,加快绿色发展转型,为成为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运营服务商而不断努力。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1亿元,同比增长5.12%;实现销售气量16.8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亿元,同比增长18.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