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应保尽保,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同时,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医保部门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医保、税务部门对上述流程进行优化,已参加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或由他人代为缴费,实现“零跑动”(习惯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仍可通过上述线下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有效期内,下同)。
4、本市户籍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
5、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及非在园(所)幼儿。
6、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及非在园(所)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