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海南省年终一次性奖金规定(海南公务员年终绩效奖金)


据悉,海南把职业技能竞赛按层次分为了省级、市(县)级两级竞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5万元-30万元不等的奖金;对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等国家级一类综合性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8万元不等的奖金。


据介绍,《暂行办法》共8章50条,共有5大主要内容:


一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参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海南把职业技能竞赛按层次分为省级、市(县)级两级竞赛。按类别分为省级一类、省级二类,并与国家级一类、二类竞赛相对应。市(县)级举办的竞赛不分类。同时,明确了各级各类竞赛的主办单位,也就是明确了各层级赛事的主办权、管理权限和职责任务,确保各赛务事项的管理规范有序。


二是实行备案发布制度。竞赛的主办单位在举办竞赛前应提出办赛申请,进行登记备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符合规定的竞赛项目,纳入年度竞赛计划,集中向社会公布。对各级各类竞赛备案权限、备案程序进行了明确,对备案需要提交的备案材料提出具体要求。


四是实施竞赛激励机制。海南贯彻落实国家举办技能大赛的奖励措施,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制定了具体的竞赛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和奖项。《暂行办法》规定的奖项主要有:对获奖选手发放奖金、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授予“海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等;对获奖选手的技术指导教练团队发放集体奖金、对入选世赛国家集训队选手的单位发放集训补助等。其中,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5万元-30万元不等的奖金;对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等国家级一类综合性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8万元不等的奖金;对获得省级一类竞赛金、银、铜奖选手可分别发放不少于8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金;对获得省级二类竞赛金、银、铜奖选手可分别颁发不少于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金。此外还建立了长效的竞赛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竞赛经费的筹集渠道和使用管理。


五是对竞赛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有了明确规定。对主办单位、参赛选手、竞赛指导教师、专家、领队、裁判、监督仲裁等相关工作人员发生不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或以竞赛名义进行非法营利活动的现象,提出禁赛乃至依法依规移交司法部门等处理意见。


《暂行办法》印发后,将推动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必将更加有效地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的作用,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