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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做账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做账)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依据


(税收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提醒:


1、企业并非只有成功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的研发费用同样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可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在纳税申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无需履行备案手续、也无需报送备案资料,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




二、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研发费用财务管理部分)






(一)研发费用构成

研发费用共由8个方面组成:


(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


(2)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无形资产摊销:购入专有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其它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8)其他费用: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


企业发生的以下一般性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


企业以下列六个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


(二)具体会计核算


账户的设置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成本账户,用以归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中发生的各项研发费;基于“符合条件的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法,“研发支出”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准则规定: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计入“费用化支出”;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计入“资本化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也计入“费用化支出”。那这两个阶段如何区分呢?


研究阶段:探索性,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大于50%不确定)。


开发阶段: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需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企业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预计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有经济利益流入;(经济利益流入)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支出能可靠计量)


相关支出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归集,期末计入开发支出科目,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入无形资产,按照预计受益年限进行摊销。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2)会计期末:将费用化支出结转到“管理费用”账户;对于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道到预定用途时,才将其转入“无形资产账户”。


A 结转费用化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B 当资本化支出部分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3)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从其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低于10年)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4)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5)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6)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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