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沧州银行吴桥开户行怎么查(沧州银行开户行查询系统)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与银行卡盗刷相关的案件,一审判决银行向持卡人支付存款损失及利息。


据海淀法院网9月16日披露的消息,因认为自己持有的银行借记卡被他人盗刷,持卡人李先生将发卡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存款损失人民币54115.11元及利息损失。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银行向李先生支付54115.11元及自2017年3月14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原告李先生诉称,自2006年起他在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借记卡,一直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该银行卡。2017年3月14日早上,其收到银行手机提示短信:境外消费授权成功,授权金额为3808.48美元(冻结人民币26393.91元);随后又收到银行另一条手机提示短信:境外消费授权成功,授权金额为4000美元(冻结人民币27721.20元),而当时李先生身在北京家中,卡就在李先生手中,且没有任何泄露密码的过失行为,李先生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遂马上到最近的ATM机上进行验证并到派出所报案,同时及时在银行进行临时挂失和永久挂失处理以防止损失扩大。2017年3月15日,银行从李先生账户分别扣划已冻结资金人民币27721.20元和26393.91元。李先生认为在银行办理借记卡,已经和银行形成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未尽到保护李先生存款安全的义务, 因银行不同意赔偿银行卡全部损失,故诉至法院。


被告银行辩称,密码由李先生完全占有、控制,银行无法干预李先生对密码的使用和处分,在发生交易时,银行通过后台交易处理系统履行了审查银行卡磁条上的信息及密码正确性的义务并兑付,属于完全、适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境外交易需要先进行预授权,需要完成全部交易待持卡人的确认才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根据李先生的涉案银行卡明细可知,李先生在日常用卡中频繁使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系统进行各种交易,还存在异地交易等情况,因此类第三方支付系统均不属银行开办的业务,李先生使用支付宝及财付通的时间节点与争议交易发生的时间节点正好发生了重合,李先生无法证明争议交易不是李先生自己使用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银行申请开立相关银行账户,银行为李先生开立相关账户,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银行作为李先生前述账户的开户行,负有保障李先生账户内资金安全、不被盗用的义务。


关于银行称李先生存在未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交易密码的过错,且非本人使用密码的情形均构成李先生违约,应由李先生自行承担责任的主张,法院认为,首先,银行提供的《银行卡事故查询清单》等证据不能证明李先生存在前述过错。其次,交易密码作为交易凭证的前提,是该交易系使用真实合法的银行卡进行,但如前所述,本案所涉两笔交易均为伪卡交易。综上所述,银行的前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关于银行称涉案授权交易需持卡人确认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因此李先生已对涉案交易进行了确认的主张,法院认为,首先,银行未就其前述主张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其次,李先生在涉案授权交易发生后,款项实际划转前,就将涉案银行卡挂失。综上所述,银行的前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