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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今年推出的一系列退税减税缓税措施,将有效推动市场主体增强发展信心和活力,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此外,延续现行政策优惠力度只增不减。积极推动延续现有税费优惠政策:


一是延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继续按照50%最高幅度减征,并将优惠政策适用主体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期限由2021年底延续至2024年底。预计政策将新增惠及180万户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全省小微市场主体减税195亿元。


二是延续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上述两类群体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21年底分别延续至2023年底和2025年底,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规模性退税减税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压力,为此,今年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安排地方一次性财力转移支付1.2万亿元。目前,中央已下达第一批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4000亿元,其中,下达广东364.84亿元。


广东省财政厅积极对接,第一时间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并按程序报批报备。同时,将全部专项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范围,于3月31日前快速完成分配下达,省、市、县三级下达率均达到100%。确保市县基层有足够资金及时办理留抵退税,努力实现退税红利“应享尽享”,推动政策落地生根。


图片 | 羊城晚报·羊城派资料图


责编 | 樊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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