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定额税款征收的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我们常见除了到的就是查账征收和查定和征除了收。征收方式不同,其程序也会有所不同。那么,征收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如何变更税收征方式收方式吧!
如何变更税收征收方式
办理条件
(一)根据纳税人的账簿设立、会计核算、纳税资料提供查账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等各种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采用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含定期定应税所得率、定期定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定期增值税定额征收税款方式的纳税人直接在“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中操作,不在本项操作。
申报材料
《企方式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2份
《企业定额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
区别办事流程
(1)审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和《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对于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通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无误后将《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和《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的目情况表》信息录入系统,制作《受理通知书》交给纳税人。
退税规定
税款在征收额度方面的要求是:依法征税、依区别率计征、应收尽收、多退少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款的退补方面作了如下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和扣增值税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查账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征收可以追征;有特殊情况的(指数额在10万元以上),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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