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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怎么计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怎么算)

课程介绍

涉税会计处理是会计日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税种繁多,税务环节错综复杂,税收优惠政策多种多样,而会计处理不够明确或没有具体规定,给会计人员带来很大困惑。

本课程分税种分情况将涉税会计处理涵盖在内,通过具体的会计分录和数字计算,对易混淆地方加以辨析,指点迷津,从而解决会计人员的一大难题。


第一节 增值税涉税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转出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会计账表的设置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下,可设置以下明细账户: (1)“进项税额”账户 (2)“已交税金”账户 (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账户 (4)“销项税额”账户 (5)“出口退税”账户 (6)“进项税额转出”账户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账户设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一级账户,无需再设明细项目。


3.增值税会计账表的设置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簿的设置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其账页格式,有以下两种方法: ①按“应交增值税”的明细项目设置多栏式明细账。 ②将“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明细项目在“应交税费”账户下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账簿的设置


因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可设借、贷、余三栏式明细账页。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国内采购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外购应税货物,应按货物的实际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按应预交或垫支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货物的实际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2.投资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双方确认的价值(不含增值税),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或根据确认货物价值换算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双方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注册资本)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等


4.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捐赠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等,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或按确认价值换算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接受捐赠货物未来应交的所得税额,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按接收捐赠实际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原材料 库存商品 应付职工薪酬 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1】 某企业8月份购进一批钢材112吨,3 500元/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钢材进价392 000元,进项税额66 640元,款项已支付,货物已验收入库,已作相应会计处理。9月份因改建扩建工程需要,从仓库中领用上月购入生产用钢材28吨。工程领用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解析】 借:在建工


程 114 660


贷:原材料——钢


材 9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出) 16 660


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现销方式销售货物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等


【案例2】 某工业企业取得对外加工费收入现金1 5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255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解析】 借:


金 1 755


贷:其他业务收


入 1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项) 255


如果是专门从事加工劳务的企业,应作“主营业务收入”。


(二)赊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采用赊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如果收款期较短(一般通常在3年以下),以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其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基本相同。如果收款期较长(一般通常在3年以上),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 【案例3】 大华工厂按销售合同向N公司销售A产品300件,售价1 000元/件,产品成本800元/件,税率17%。按合同规定付款期限为6个月,货款分3次平均支付。本月为第1期产品销售实现月,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款项已如数收到。假定不计息。作会计分录如下: 【解析】


(1)确认销售时: 借:长期应收


款 3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


入 300 0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


本 240 000


贷:库存商


品 240 000


(2)在约定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


款 117 000


贷:长期应收


款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17 000 (


3)若在约定日没有收到款项,则: 借:其他应收


款 1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17 000


(三)销售退回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已开发票未入账退货的会计处理


当销货方收到退回发票时,可将原蓝字发票作废处理,收入、成本等相关账务一般不做账务处理。


2.无退货条件已入账且退货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3.如已确实入账,销货方在购货方提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后,开具负数(红字)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等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第二节 消费税涉税会计处理


一、消费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由于消费税属价内税,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售价包含消费税,因此,企业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由销售收入补偿。销售实现时,按规定计算的应缴消费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4】


某企业8月份销售乘用车15辆(气缸容量2.2升),出厂价每辆150 000元,价外收取有关费用每辆11 000元。有关计算如下: 【解析】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 000+11 000÷(1+17%)]×9%×15=215 192(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50 000+11 000÷(1+17%)]×17%×15=406 474(元) 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


款 2 797 500


贷:主营业务收


入 2 391 0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406 474


同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


加 215 192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


税 215 192


(二)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并出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核算,原则上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增值税、消费税。若是从量计税,只计增值税、不计消费税,若是实行从价计税,两税都应计缴,而在复合计税时,对从价金额部分,计缴消费税,对从量部分,不计缴消费税。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租金,应缴纳营业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也应计缴消费税。


1.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


因为其收入已包括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其应纳消费税与产品销售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2.随同产品销售而单独计价


因为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其应纳消费税则应记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3.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末收回而没收的押金


按没收的押金计算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贷记“应交税费”,扣除应交税费后的余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但在会计处理上投资不宜作销售处理。


企业在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存货跌价准备”等,按该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等,按投资的应税消费品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应缴增值税、消费税,贷记“应交税费”;投资时支付的相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除外)费,贷记“银行存款”。 【案例5】


某汽车制造厂5月份以其生产的20辆乘用车(气缸容量2.0升)向出租汽车公司投资。双方协议,税务机关认可的每辆汽车售价为150 000元,每辆车的实际成本为100 000元。计算应缴税额如下: 【解析】


应交增值税=150 000×17%×20=510 000(元) 应交消费税=150 000×5%×20=150 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


资 3 660 000


贷:产成


品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510 000


——应交消费


税 150 000


借:主营业务成


本 2 000 000


贷:库存商


品 2 000 000


(二)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生产的应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应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作销售处理。


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应按售价(借记“材料采购”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应税消费品支付代购手续费,按售价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按售价计算应交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并结转销售成本。


(三)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自用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企业并没有现金流入,因此,应按产品成本转账,并据其用途记入相应账户。当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移送自用时,按其成本转账,借记“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等,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


按自用产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交消费税时,则借记“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等(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第三节 营业税涉税会计处理


一、营业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主要涉及以下账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其他业务支出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代购代销收入账户。


二、主营应税业务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一)建筑业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二)广告、娱乐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四)金融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五)旅游、饮食服务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三、租赁业务收入应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租赁业务收入既可以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可以是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不论哪种收入,都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


四、转让无形资产应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转让分为现金转让和非现金转让(非货币性交易),均应按其转让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对一般企业而言,无形资产转让净收入属于企业利得,应按转让价格减去转让无形资产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 【案例6】


某公司3月份将其拥有的某项专利权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0万元。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7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万元。(不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解析】 借:银行存


款 100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 10 000


贷:无形资


产 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


税 5 000


营业外收


入 35 000


五、销售不动产应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企业销售不动产是其非主营业务,不是商品出售,而是财产处置,如企业处置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案例7】


MM公司有一项逾期应收账款200万元,通过债务重组收到房屋一栋,该房屋账面价值240万元,已提折旧50万元。在债务重组过程中,支付印花税、契税、过户费等有关税费11万元。债务重组后,MM公司很快将房屋转让,转让所得220万元,支付印花税1 100元。请做相应会计分录? 【解析】


(1)将债务重组后的房屋入账时 借:固定资


产 2 110 000


贷:应收账款——XX企


业 2 000 000


银行存


款 110 000


(2)房屋转让时 借:固定资产清


理 2 110 000


贷:固定资


产 2 110 000


(3)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


款 2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


理 2 200 000


(4)应交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


理 12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


税 10 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


税 700


——应交印花


税 1 100


——应交教育费附


加 300


(5)结转转让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


理 77 900


贷:营业外收


入 77 900


六、减免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法定直接减免的营业税,国家未指定特定用途的,不作会计处理。国家指定特定用途的,在作出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后,再借记“应交税费”账户,贷记“资本公积”等账户。


实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营业税的,其会计处理与应交和上交营业税方向相反,即: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如果消费税有减免的情况,其会计处理可比照营业税。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涉税会计处理


一、账户设置


(一)“所得税费用”账户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 (四)“递延税款”账户 (五)“应交所得税”明细账户 二、基本处理方法


(一)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处理


应付税款法是企业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所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记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是税法导向的会计处理方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会计处理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将本期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采取跨期分摊)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被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种费用,并应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纳税期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


1.利润表债务法


利润表债务法又称利润表法,它是将时间性差额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利润表债务法以利润表为基础,注重时间性差异。


(1)本期因税率或税基变动调增或调减递延税款=累计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前期确认时间性差异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或=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已经确认递延税款金额的累计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 (2)所得税费用=财务会计利润×现行所得税税率+因税率或税基变动对前期递延税款的调整数


(3)递延税款=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 【案例8】


天华公司固定资产原值400万元,税法规定使用年限10年,公司按5年计提折旧。假设前5年每年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第6年起该项设备不再提取折旧,假定其他因素不变,后5年每年会计利润为1 200万元。前4年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25%,从第5年起,所得税税率变动为20%。 【解析】 ①前4年产生的递延税款


假设不考虑设备残值等因素,按5年计提折旧,每年折旧额为80万元;按10年计提折旧,每年折旧额为40万元。由于折旧年限不同,每年影响利润40万元,时间性差异额计算如下;


时间性差异额=80-40=40(万元)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为250万元(1 000×25%),按照应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为260万元[(1 000+40)×25%],时间性差异对纳税的影响金额即递延税款,计算如下: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260-250=10(万元)或=40×25%=10(万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


用 2 500 000


递延税


款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


税 2 600 000


②第5年税率变动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为200万元(1 000×20%),按应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208万元[(1 000+40)×20%],两者差额: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208-200=8(万元) 调整前4年按25%税率计算的对纳税的影响额:


递延税款余额调整数=40×4×(25%-20%)=8(万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


用 2 000 000


递延税


款 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


税 2 080 000


同时: 借:所得税费


用 80 000


贷:递延税


款 80 000


③后5年会计处理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为240万元(1 200×20%),按应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为232万元[(1 200-40)×20%],两者的差额: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240-232=8(万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


用 2 400 000


贷:递延税


款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


税 2 320 000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又称资产负债表法,它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额产生的原因及其对企业期末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体现“资产负债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注重暂时性差异。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应交企业所得税,即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2)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预计税率


(3)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预计税率


(4)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


(5)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应交所得税+期初递延所得税净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净资产 或=应交所得税+净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第五节 其他税种涉税会计处理


一、个人所得税涉税会计处理


(一)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一般由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缴税款,并计入该企业的有关期间费用账户。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应付利润”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等账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二)非法人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核算企业预缴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的补交和退回情况,企业按月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库存现金”等账户;年度终了,计算出全年实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借记“留存利润”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


企业代扣代交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单独设置“代扣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进行核算。根据应代扣额,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实际上缴时,按上缴金额记入该账户的借方。


二、资源税涉税会计处理


为反映和监督资源税的计算和缴纳,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方记本期应交纳的资源税,借方记企业实际缴纳及应抵扣的资税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资源税。


纳税人按规定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上月税款结算,补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退回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账户或“制造费用”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材料采购”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纳税人按规定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三、关税涉税会计处理


(一)自营进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自营进口商品应以CIF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缴关税,借记“材料采购”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账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企业也可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账户核算,待实际缴纳关税时,直接借记“材料采购”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企业若以FOB价格或CFR价格成交的,应将这些成交价格下的运费、保险费计入进口商品成本,即将成本调整到以CIF价格为标准。


(二)自营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自营出口商品应以FOB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缴关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账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企业也可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账户核算,待实际缴纳关税时,直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如果成交价格是CIF或CFR价格,则应先按CIF或CFR价格入账,在实际支付海外运费、保险费时,再以红字冲减销售收入,将收入调整到以FOB价格为标准。


(三)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货款,多以成交额(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劳务费作为其收入。因进出口商品而计缴的关税均应由委托单位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与委托方结算。


代理进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处理上也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账户来反映的,其对应账户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货款,多以成交额(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劳务费作为其收入。因进出口商品而计缴的关税均应由委托单位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与委托方结算。


代理进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处理上也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账户来反映的,其对应账户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涉税会计


以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为依据,依照规定的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单位税额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应于会计年度终了时预计应交税额,记入当期“长期待摊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账户;月终后,再与税务机关结算。


预计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五、房产税涉税会计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房产税=房产评估值×适用税率 实际操作时,可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年应纳房产税=房产账面原值×(1-一次性减除率)×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年应纳房产税=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应在“管理费用”账户中据实列支。 预提税金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税金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六、契税涉税会计


契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一)企业的会计处理


预提税金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缴纳税金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二)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


1.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2.取得房屋产权,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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