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交地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YK11GB00370 | 河东东街以北、港东一路以西 | 97390.12 | 工业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不大于2.0 | 不小于35%、不大于50% | 不小于15%、不大于20% | 现状土地 | 2387 | 20 | 2387 |
2 | YK11GB00380 | 河东东街以南、裴相路以西 | 85263.68 | 住宅用地 | 70年 | 大于1.0、不大于2.9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现状土地 | 10556 | 30 | 10556 |
3 | YK11GB00290 | 铺安街以南、柳河东路以西 | 185344.17 | 住宅用地 | 70年 | 大于1.0、不大于2.9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现状土地 | 45150 | 50 | 45150 |
YK11GB00370、YK11GB00380、YK11GB0029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挂牌出让资料。价格以人民币计价,成交价款中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契税等税费。各出让宗地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及地下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及在运城市本级、开发区欠缴出让金、《运城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调查整顿方案》治理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YK11GB00370号宗地为工业“标准地”出让,竞买人需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及“标准地”使用承诺书。YK11GB00380号宗地竞买人需提供与管委会签订的投资不少于20亿元的合作协议和《“标准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及“标准地”使用承诺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9月1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到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利用科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9月1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携带有效证件到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并递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1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两宗地挂牌时间为:
2021年9月3日8时至2021年9月13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开户名称: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开户银行:农行运城学苑路分理处
开户账号:04505201040001855
行 号:103181050525
联 系 人:郭先生 曹女士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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