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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农业银行开户网点名称(岷县工商银行开户行名称)

定西市财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2-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GCZXZB2022-04


项目名称:定西市2022-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为定西市市本级、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 市本级:巉口林场、华家林林业站; 安定区:巉口镇、团结镇、内官营镇、香泉镇、宁远镇、符家川镇、李家堡镇、称钩驿镇、西巩驿镇、葛家岔镇、石峡湾乡、新集乡、高峰乡; 通渭县:北城镇、碧玉镇、常河镇、华岭镇、鸡川镇、李店乡、陇川镇、陇山镇、马营镇、平襄镇、襄南镇、榜罗镇、义岗镇; 陇西县:首阳镇、福星镇、德兴乡、柯寨镇、双泉镇、马河镇、通安驿镇、权家湾乡、火焰山国有林场; 渭源县:清源镇、会川镇、莲峰镇、北寨镇、路园镇、新寨镇、秦祁乡; 临洮县:洮阳镇、八里铺镇、新添镇、辛店镇、太石镇、中铺镇、红旗乡、上营乡、峡口镇、站滩乡、玉井镇; 漳县:贵清山镇、东泉乡、新寺镇、武当乡、盐井镇; 岷县:维新镇、麻子川镇、清水镇、禾驮镇、申都乡、蒲麻镇、闾井镇、锁龙乡、马坞镇; 第二包。 安定区:鲁家沟镇、白碌乡 通渭县:三铺乡、陇阳镇、寺子乡、 陇西县:巩昌镇、云田镇、渭阳乡、菜子镇、碧岩镇、 渭源县:麻家集镇、田家河乡、峡城乡、庆坪镇、上湾镇、 临洮县:南屏镇、龙门镇、漫洼乡、连儿湾乡; 岷县:十里镇、西寨镇、岷阳镇、秦许乡、寺沟镇、茶埠镇; 第三包。 安定区:凤翔镇、青岚山乡、杏园乡、石泉乡; 陇西县:文峰镇、和平乡、永吉乡、宏伟乡; 渭源县:大安乡、五竹镇、锹峪镇、祁家庙镇; 第四包。 通渭县:什川镇、新景乡; 临洮县:衙下集镇、窑店镇、康家集乡; 漳县:大草滩镇、三岔乡、殪虎桥镇; 岷县:西江镇、中寨镇、梅川镇; 第五包。 漳县:武阳镇、金钟镇、石川镇、四族镇、马泉乡;


合同履行期限: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4个县一经确定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2022年-2024年);安定区、漳县、岷县3个县有效期为2年(2023年-2024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2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磋商响应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与遴选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以下简称参选承保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号)相关规定。 3.2参选承保机构省级分公司必须在《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通知》(甘银保监办发〔2021〕59号)公布名单范围之内。 3.3参选承保机构在遴选县区有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的分支机构,具备专门农业保险部门,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农险专职人员、专用车辆、信息系统,满足单独分账核算农业保险保险费收入的要求,承保验标查勘定损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服务要求,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3.4参选承保机构需持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 3.5对于《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3.6同一遴选地区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投标人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DXZF);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该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锁子)参加投标。 注: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1.业务要求: 1.1 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前进入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提前进入该系统签到,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 1.4 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5 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6 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供应商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在开标过程中,如各供应商若无异议,视为默认开标全过程所有结果,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2. 供应商主体信息要求: 采用不见面开标后,供应商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供应商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供应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3.1 软硬件及网络要求: 3.1.1 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和麦克风设备。 3.1.2 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具体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 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 3.1.3 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10M及以上网络宽带。 3.2 开标过程注意事项 3.2.1 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在项目签到界面进行线上签到。 3.2.2 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3.2.3 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 3.2.4 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查看。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2.1 投标保证金账户递交须知 户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 号: 第一包:101932000287070058598 第二包:101932000287070058601 第三包:101932000287070058597 第四包:101932000287070058600 第五包:101932000287070058599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2.1.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1.2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账号必须与供应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1.3 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供应商需自行登录系统,在“查看保证金”栏目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2.1.4 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5 在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开标系统现场公布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2.1.6 退还保证金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退还。 2.2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投保须知: 2.2.1 供应商需自行登录系统,在“查看保函”业务栏目完成保函在线申请,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投标保证金担保业务,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方视为有效; 2.2.2《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手册》下载地址:“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①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ingxi.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西市财政局


地 址:定西市新城区安定路18号


联系方式:0932-8620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定西市工程咨询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西岩路28号


电 话:1500932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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