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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超龄使用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固定资产报废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实行钱财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总帐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明细帐的登记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2、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应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3、不得坐支现金,不准以白条或借据充抵现金,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严格尊守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5、现金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并于每月末进行现金清点,与现金日记帐核对相等,财务主管应不定期进行抽查;


7、每月末由银行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财务主管应进行详细审核;


8、所有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均应有凭有据,有关原始凭证办理收付业务后, 应在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以防重复使用;


9、对于有关货币资金收支的自制对外凭证,如销货发票、收据等,应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领用范围和领用手续应严格规定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10、凡金额超过国家规定的结算起点(人民币 300 元)的业务应一律缴付银行转帐结算,空白支票应由银行出纳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共同办理,并实行印鉴分管,签发支票时,应写明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并登记支票领用簿;


11、作废的票据或收付凭证都应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12、其他货币资金,尤其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外埠存款和信用证存款、待采购或其他付款业务完结后,应结清尾款转回结算户,对于在途货币资金,应及时催办或查对。


二、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㈠、原材料的内部控制


1、落实经济责任,完善实物负责制。对已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款和短缺数;仓库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随时掌握和反馈材料资料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2、健全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为了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应该健全实物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财实相符,若发现盘盈、盘亏, 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请处理。


3、严格凭证制度和计量收发制度。对各项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没有凭证或凭证手续不全者不得收、发。收、发过程中要执行国家标准计量制度,精确反映存货业务的数量,以便正确计算金额。对公司内未经批准和未办理规定手续者,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4、加强明细核算,强化材料存货管理。由于原材料种类、规格繁多,因而应注意合理地组织明细核算。存货的明细科目一般按品名、规格设置,必要时也可结合存放地点、批别、产地、用途等设置。明细核算做到简便易行。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避免差错,对于重要的存货应进行编目管理,分别编制目录, 并确定编码次序,在管理、核算及至仓库库存材料的摆放上,都应按编号次序进行,以便检查核对。


5、应合理制定仓储损耗定额,不断降低损耗,防止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丢失、残损、霉变,要建立边角料回收制度,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㈡、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1、本公司购建的固定资产,应事前就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从技术和经济角度上就选最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造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帐。对购回的不需安装设备,暂时不用的应加强保管,避免露天存放;立即投入使用的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实物交使用部门牌号管理。对购回的需要安装设备,应先入库保管,领用时要求办理手续,并及时记录安装调试费用,并转入固定资产原值。


3、建立固定资产的修理制度,避免“带病运转”,保持固定资产的良好状态。固定资产交付修理前,应查明故障,办理内部移交修理手续。修理完成以后,应填制固定资产修理支出汇总表,会同有关的料、工、费凭证作为修理支出帐凭证, 据以进行财务处理。同时,修理完工后办理内部移交手续,重新交付生产和其他部门使用。


4、对临时租出、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备查登记簿,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比照在用固定资产核算,对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而来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5、建产完善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合理确定折旧的方法、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正确反映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和帐面净值。


6、建立固定资产盘存制度,每年底盘存一次,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清理等业务,在获得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应办理相应手续。报废固定资产应事先获准,尤其是提前报废或超龄退废的固定资产,更应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获准后应调转有关的固定资产卡片和其他文档记录,投入清理后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应结平清理收入和清理费用,转计清理损益。


三、采购业务的内控制度

㈠、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


1、供应部门应事先会同生产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制定采购供应计划,根据供应计划或临时需要与供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供应计划报经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批准执行,平常的采购供应工作应严格按照采购供应计划进行。财务部门应该参与供应合同的签订工作,并监督执行,供应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以后,应将其副本交付财会部门备查。


2、购入的材料物资应由仓库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将发票帐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验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在签字后连同发票帐单转采购部。对有特殊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邀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3、财务应根据采购部门转来的验收单和发票,核查采购计划与合同,确认无误后办理结算手续。


㈡、销货业务的内部控制


1、销售部应根据事先制定好的产品销售计划推销产品。尽量与购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应载明本企业与购货单位之间就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有关品种、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违约责任等方面达成的一致意见,并以此作为规范销售行为的直接依据。


2、财务部应参与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合同订立生效后,其副本应交付财务部,由财务部办理结算及其他有关业务。


3、销售部根据合同规定开具发货票,发货票一式五联,一联由销售部门存查,一联由成品库发货入帐,一联代“出门证”,一联交购货单位,还存一联送财会部门收款记帐。销货发票开始后,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制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是否与购货单位定货单或合同相等,仓库保管人接到发货票的“提货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再由另一专职人员作最后的复核, 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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