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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税电子税务局客户终端(新疆税务局网上电子税务局官网)


5月11日,左尚华(图左)通过开通的互联网 二维码缴税系统进行“扫码缴税”。


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郭鹏辉说,此次试点实现了纳税人扫码缴税的第一步,即电脑申报与手机缴税两个环节结合实现缴税,经过后期系统调整后,预计下半年可以实现纳税人在手机上完成全环节申报及缴税。


二维码缴税是由国家税务局根据纳税人信息生成二维码,纳税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直接发起应缴税款查询及完成缴费。纳税人在首次使用时需绑定银行卡及设置支付密码,并根据应缴款项直接支付应缴税款。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卫东说,手机二维码缴税不受纳税人时间、地点限制,在家、出门旅游或在公园游玩时也可以实现缴税,为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带来极大便利。缴纳完成后,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在办税服务大厅获取完税凭证。


让左尚华感到便利、方便、省时的这种二维码缴税方式,此次在经开区国税局试点成功后,先期将选取部分地州市国税进行推广,最终实现全疆所有地州市国税 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户手机扫码缴税。


目前,二维码扫码缴税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户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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