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未成年银行开户违法犯罪(未成年孩子在银行开户)


  马某某应其上线窦某某(已判决)要求,在明知窦某某系为网络犯罪活动转移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召集代某某等8人办理银行卡并提供银行账户,用于帮助转移网络犯罪资金,每转移1万元,收取提成600元。经审计,代某某等被告人帮助转移网络犯罪资金结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至61万元不等,流水累计金额57万元至124万元不等。公诉机关建议以马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代某某等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不公开进行了审理,8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全程参加诉讼。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就被告人日常生活、家庭环境、成长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形成报告当庭宣读。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主审法官依次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