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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帆营业执照注销流程(个体户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一、为什么要扩大全市丧事集中办理范围?


答:


丧事集中办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体现,它对于革除殡葬陋习,解决丧事扰民现象,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办丧新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的推进,扩大全市丧事集中办理范围能够进一步助推发展、优化环境,一年多以来的丧葬礼俗整治成效证明了集中办丧能够极大程度的杜绝丧事扰民、减轻群众负担,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将丧事集中办理范石帆围向全市扩大。


二、丧事集中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丧事扰民行为的通告》〔2007〕1号。


三、全市扩大丧事集中办理范围后,哪些区域实施丧事集中办理?


答:


(一)全域实施丧事集中办理的区域: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磐石镇、蒲岐镇、南岳镇、清江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


(二)充分考虑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营业执照等实际情况,对淡溪镇、南塘镇、芙蓉镇的部分区域实行丧事集中办理,纳入丧事集中办理范围的村(居)名单如下:


1.淡溪镇:兴城村、下埠宅村、梅溪村、龙川村、平瑶村、垟岙村、福虹村、石龙头村、柏岩村、黄塘村、杨川村、桥外村、龙顺村、西湖村、天雁村、石角龙移民新村、桥底村、寺西村、长青村、茅垟村、峃车村、西山村、丁岙村、双尖凤村、里岙村、马岙村、潭头村、东高桥村、陈坦村、梅岙村、樟岙村、孙家垟村、街头村、西林村、龙潭村、淡溪居委会。


2.南塘镇:朝霞村、山马村、南浦村、东山埠村、永光村、外塘村、小东塘村、里塘村、珠南村、杨洲村、鲤鱼山村、龙珠塘村、珠北村、南塘村、里红村、三江村、江宅村、南塘居委会。


3.芙蓉镇:山外湾村、小芙村、黄岙村、山坑村、长山头村、包宅村、前垟村、麦西流程村、长徼村、上岙垟村、石碧村、下湾村、茶塘村、上马石村、路上村注销、筋竹村、海口村、西岙村、兰屿浦村、西塍村、白岩村、丹灶里村、尚古山村、后垟村、良园村、东岙村、山外村、前横村、吕家田村、上街村、下街村、芙蓉居委会。


四、哪些人员要执行集中办丧?


答:


(1)居住在丧事集中办理区域内(包括移民新村、飞地等)流程的各类人员;


(2)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人员;


(3)其他自愿来市殡仪馆集中办丧的人员。


五、全市扩大丧事集中办理范围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


从2019年1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


六、实行集中办丧在殡期上有什么规定?


答:


凡我市丧事集中办理范围内的各类人员死亡的,其遗体须在24小时内送达市殡仪馆,丧事须在死亡之日起3天内办毕,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延长1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


七、特殊情况可延长殡期,指的是哪些特殊情况?


答:


一是逝者至亲(仅限逝者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孙子孙女)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时赶不回来,如在国外一时不能签证等情况;


二是信仰佛、道教的,出殡当日遇农历初一或十五,经批准后可延长一天;


三是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出殡当日遇周日,经批准后可延长一天。


八、在丧事集中办理的区域内,居民死亡后,能在家中举办丧事活动吗?


答:


丧事集中办理区域内的村(居)民必须按照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集中办丧,禁止在市殡仪馆外的其他区域举办任何形式的丧事活动。


禁止在家搭设灵堂、摆放遗体冰柜、搭设电子拱门或鲜花拱门、摆放花圈、悬挂挽联等以及其他有可能会造成扰民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九、在市殡仪馆集中办丧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


在市殡仪馆办丧要遵守丧事集中办理要求、丧葬礼俗整治相关政策规定和市殡仪馆有关管理制度,严禁在市殡仪馆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吹号奏乐,严禁在市殡仪馆进行赌博。


十、送遗体去殡仪馆的时候能安排几辆车辆随行?


答:


安排车辆不能超过5辆。建议吊唁人员乘坐公交车前往市殡仪馆,可在乐成公交枢纽站(老车站)乘坐个体户5路公交车,在山弄站下车。


十一、集中办丧后,殡期内能安排几桌平时用餐?


答:


平时用餐仅限于直系亲属及相关工作人员,且每餐不能超过5桌(每桌限10人),不变相办流水席(包括自助餐),集中办丧范围内在遗体运至市殡仪馆后家中不再安排平时用餐。


十二、集中办丧后,出殡酒席有那些规定?


答:


倡导不办出殡酒席,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置家宴中心或者安排场地用于集中置办各类宴席。已设有家宴中心的村,要在家宴中心置办出殡酒席;村里已安排场地的,要在该场地置办出殡酒席。没有家宴中心也没有集中办理场地的村,丧户可在私家庭院搭棚置办酒席;村里没有家宴中心也没有集中办理场地的,同时也没有私人庭院的,置办出殡酒席不能占道、影响交通和妨碍公共秩序。


置办的出殡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丧户直系亲属中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的,置办的出殡酒席总数不能超过10桌(每桌限10人)。


十三、集中办丧后,还要遵守什么规定?


答:


集中办丧后,家属操办丧事活动要遵守丧葬礼俗整治“五个不超”“五个禁止”要求。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还要遵守“五个规定”,做到在丧事活动中不收取礼金、礼品,除直系血亲、姻亲营业执照外,不向同事、同学、朋友、战友、村(居)民等赠送或以其他任何名义变相赠送丧事礼金、礼品;还要带头抵制违规丧事活动,严禁借近亲属名义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或事后操办、铺张浪费。


十四、纳入集中办丧范围的乡镇(街道),火化后能把骨灰带回家中继续办丧吗?


答:


纳入集中办丧范围的乡镇(街道),火化后须当天出殡。


十五、实行集中办丧后,在家中正常死亡的,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


居民在家去世的,首先,死者直系亲属(家属)要在6小时内(夜间死亡的,在次日上午9时前)联系市殡仪馆(联系电话:62528454)预约遗体接运时间、预定守灵室,并在遗石帆体接运前与市殡仪馆进行确认。然后前往村(居)开具联系单,再前往乡镇(街道)办理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开具丧事活动报告单和骨灰去向证明。在火化前,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和逝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前往市殡仪馆办理手续。


十六、在医疗机构死亡的,怎么办理丧事相关手续?


答:


由医疗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个体户,同时通知市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协助死者直系亲属(家属)做好遗体接运工作。未经殡葬管理机构批准,医院不得将遗体送出院外。死者直系亲属(家属)擅自转运遗体的,医院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殡葬管理机构。


死者直系亲属(家属)到乡镇(街道)办理户籍注销,开具丧事活动报告单和骨灰去向证明。在火化前,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和逝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前往市殡仪馆办理手续。


十七、非正常死亡的,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


经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公安部门应当依据调查和鉴定结果出具《死亡证明书(上报联)》,同时出具遗体处置意见书。死者直系亲属(家属)凭此材料到乡镇(街道)办理户籍注销,开具丧事活动报告单和骨灰去向证明。在火化前,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和逝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前往市殡仪馆办理手续。


十八、集中办丧后,遗体可在什么时间段运至市殡仪馆?


答:


十九、如果有发现违规注销办丧,如何举报?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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