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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恒山:开展耕地占用税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取得成效

鸡西市恒山区检察院开展耕地占用税

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取得成效


2022年以来,鸡西市恒山区检察院能动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聚焦耕地占用税征收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损害国家利益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耕地占用税”公益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取得良好办案效果。通过检察建议转化政协提案、牵头构建辖区依法治税机制等举措,推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督促追回欠缴耕地占用税款及滞纳金737万元。4月13日,鸡西市院在该区召开耕地占用税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现场会,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前期准备,明确方向目标


——积极试点,敏锐发现线索。2021年12月,在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以及刑事案件审查监督中发现,辖区存在大量企业和个人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经呈报后,鸡西市检察决定开展耕地占用税公益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洒确定该院为试点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待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在全市推开。

——明晰目标,强化组织领导。专班确定了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规范化,以专项监督带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为工作目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深入摸排调查走访,检察长多次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作专题汇报,与各行政机关沟通交流,赢得理解和支持。

——立足难点,强化专业知识储备。专班干警深入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土地类型、监管职责、征收范围、税额标准等,做好税收知识和土地政策的知识储备。


树立精品意识,深入开展监督


——做实做细调查取证工作。专班调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近5年非法占地行政处罚卷宗和受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卷等近100本,实地走访踏查辖区2个乡镇6个街道办,将筛查分类后45家企业和自然人涉及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信息向相关部门逐一核实比对,通过征税系统查询,发现辖区内33家企业及自然人应缴而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涉案土地近1700亩,涉案金额约2700余万元。调取相关责任单位“三定”方案、权力清单,确定监管职责。通过查阅卷宗、现场查验等形式固定被占用耕地的现状、破坏程度等证据。

——积极磋商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专班在对违法占地时间、面积、类型、应缴税款等数据进行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多次联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税务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就相关法律依据、已查明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主体、责任部门未依法履职等事实以及如何整改、堵塞漏洞等问题进行磋商,聘请税务部门、乡政府等行政执法部门5名工作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发挥行政机关“外脑”作用,为加强专项工作协调配合提供了保障。于2022年3月25日对区税务局怠于履行辖区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责予以立案。

——公开听证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检察长亲自参与案件办理,组织召开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8家相关行政单位代表,市检察院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开听证会,通过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情、释法说理,并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负有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职责、是否应当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等关键问题听取听证员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向恒山区税务局进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督促其切实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提升监督刚性。



坚持溯源治理,提升案件质效


——牵头建立联动协作长效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占地税征收管理方面信息互通存在壁垒,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的问题,牵头会同区税务局等9部门建立恒山区耕地占用税协作机制,明确相关行政部门职责,定期与区税务局交换信息,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提升耕地占用税共治水平。

——力促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联合区人大、区政协印发《关于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分别与区人大、区政协联合设立了全市首家公益诉讼联络站,将建议、提案发现的案件线索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向区税务局宣告,并就推进全区共同关注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漏洞问题向区人大、区政协递交了检察建议。其中《关于加强我区耕地占用税工作的建议》受到政协委员高度重视,转化为政协提案。

——强化税法宣传扩大效果。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公益检察为国聚财,依法治税为民造福”为主题的耕地占用税收法律政策宣传活动。结合提前介入兴发采石场等企业刑事案件,以案释法,鼓励大家积极提供非法占地、欠缴税款的线索,通过税法宣传,企业代表积极补交耕地占用税款,助力企业合法合规健康发展。


综合监督方式,取得最佳成果


——强化“三位一体”追责。针对发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对3个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对发现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无监督复垦等未依法履职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线索形成专项报告并上报市院,对相关人员有无渎职行为进一步开展调查后决定是否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建立了“刑事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模式,将监督端口前移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受理时,以公益诉讼检察的视角深挖案件线索。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将发现的5起违法占地线索中涉及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线索移送给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交公安的涉嫌违法占地线索,刑事检察部门跟进开展立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刑事检察部门在提起公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已立案1件。

——力促地方经济发展。以“当好国有财产、国有土地的监护人”为已任,努力践行平等保护理念,用实实在在的履职办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质效,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依托法律监督者身份,帮助企业进行刑事合规建设,目前已有5家企业上缴纳耕地占用税款,累计补缴耕地占用税款737万元,为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作出检察贡献。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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