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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煤炭企业的税务筹划及风险控制)







一.煤矿企业“营改增”后税收筹划的作用


对我国市场经济而言,煤炭企业处于十分饱满的状态,行业内竞争激烈,全面“营改增”后,煤矿企业总体税负得以相应减少,但是“营改增”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煤矿企业开展必要的税收筹划,是在国家税法允许的条件下,采用一定方式对税收进行具体策划,利用减免等优惠政策,保障自身权益。也就是说,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并不断对筹划方案进行优化,不仅仅是一种财务管理行为,同时也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保护股东权益的最佳途径[1]。


2.“营改增”对煤矿企业财务活动的实际影响


1.增加税收筹划难度


煤炭企业涉及的项目、交易环节较多、面对的供应商也较多,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范围更广,税目、税率有一定程度的增多。因此,在进行交易前,从选择供应商到定价都需要筹划。一方面,由于纳税人的性质不同,所开具的发票不同,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金额不同,将直接影响合同的定价。另一方面,人工成本是煤炭企业成本比重较大的一部分。人工成本主要包括来自企业的员工、外包工队和临时用工等,其中外包工队是清包还是劳务派遣工人,结算开票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同;而临时用工是无法取得发票的,也无法形成进项税抵扣。因此,在人工成本方面,企业需要开展税收筹划。


二.增加财务核算难度


在未执行“营改增”之前,煤矿企业税收项目比较有限,但是随着税收制度的改革,税收项目不断增加,需要开展核算的项目也随之增多,在加大核算难度的同时,也会给核算人员带来较大压力[2]。财务人员不仅要核对开票信息的正确与否,还要判断销售方开具发票所选用的税率是否正确,备注栏填写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其他信息。如果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做好调整,则会直接影响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全面“营改增”后,不动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那么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这些都给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正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多加注意很容易发生错误。


3.财务管理制度变更


全面“营改增”以后,与企业有业务往来单位、个人必须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才能办理审批付款程序,而单位内部参加培训、出差和会议等人员必须积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予以报销。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才能适应“营改增”后对企业各方面的要求。


三.应对“营改增”的税收筹划方案


1.加强税收筹划研究


煤矿企业在“营改增”以后,有了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例如:1在筹资方面,煤炭企业由于项目建设投资大,在积累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金融机构或民间渠道融资是必要的途径。如何能使企业承担的财务费用最低,采用何种融资形式,是企业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尤其是在“营改增”以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中相关规定,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允许抵扣,而融资租赁租金支出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融资租赁中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显然,企业需要调整和创新融资模式,探究和比较各种方式的融资成本。如果企业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融资,而融资租赁业务包含多种形式,常见的有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其中直接租赁的租金支出进项税可以抵扣,而售后回租的租金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所以企业应该综合考虑融资租赁的节税效应和利率,从中选择出最佳的融资方案,充分减少税负,进而为企业获得最大收益。2在生产经营方面,针对巷道开拓工程,通常施工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但是由于很多施工单位在税务局备案中将开拓工程当作简易计税项目,一旦选择后,36个月内不能进行变更,在施工结束后,按照3%的建筑工程增值税进行结算,这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所负担的税费。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此类问题进行关注,并对其实施一定的税收筹划。一方面,要求煤矿企业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展开税收筹划研究工作,选择对企业合适的承包形式。因为不同的承包形式,如包工包料、甲供工程和清包工程,施工单位可选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不同,影响着单价内含税率不同。而另一方面,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所开具的发票税率不同,企业取得发票后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同。因此,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对其加以比较、分析,选择综合成本最低的方案,为企业增加效益。


2.规范专用发票管理


在实施“营改增”税制后,很多企业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对一些进项税进行抵扣。煤矿企业也可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更多的进项税作抵扣。但实践中显示,在开展生产、经营及管理等环节工作时,有部分销售方是小规模纳税人,而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是需要到税务局代开,才能取得专用发票,因此向小规模纳税人要专用发票比较困难。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可向广大职工宣传国家税收制度,加大宣讲力度,让职工了解到取得专票的作用,强调重要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要求每个职工、部门在开展生产经营过程,及时、积极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企业相关人员与供应商交易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力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同时,也能有效缓解增值税压力。


3.掌握“营改增”税收法律变化情况


4.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能力


将人才培养作为核心,不断创新机制,改善工作环境,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与此同时,安排层次更高、面向更广的专业技能培训,满足财务人员技能学习及素质养成需要[3]。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请专家讲解理论知识,并在此基础上由内部主管部门讲授实践操作,使税收筹划培训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也要与实践工作充分结合,转变人员思维方式,帮助其树立良好的管理理念,提高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同感,使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均得到有效提升。培训不仅要重视实际需要,同时也要兼顾到企业未来发展需要,促使其对国家税收制度有更全面的掌握。


四、结束语


开展“营改增”后,目前我国税收征收模式发生明显改变,并在多个领域中取得良好的效果。煤矿企业要适应现代化服务需要,从工程、服务等方面入手,对纳税人开展统一管理,促进企业向现代化管理方向转变。因此,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对企业适应“营改增”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影响,采取必要措施制定详细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并适当给予修正,透过相应税收筹划,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工作,为企业减轻税负,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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