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非企业性单位视同小规模(非企业单位选择按小规模)


税法上的描述看起来比较头疼,简单说,想成为一般纳税人,税务局会上门考察,对场地有严格的要求,一般要求五六十平米以上,有租赁合同,有独立的总经理室、财务室、保险柜等,会计制度比较健全。



一、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2017年一般纳税人最新规定


一、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不少于50万元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标准


(1)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2)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3)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如何确定?


(4)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


a.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b.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c.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四: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五:申请资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1]


六、一般纳税人申请手续:


国家税务局的要求如下:


填写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正式认定)审批表。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附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2、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合格证书。


3、认定之月起各月的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


4、纳税辅导期内预缴税款税单复印件。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跟踪检查调查表。


6、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分析表。


7、税务约谈和实地查验报告。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注册地、经营地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合同都要贴印花税等。


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与非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假设一个营业所与一个工厂是分总关系,那么,营业所到工厂进货这个过程会产生销项税吧?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营业所变成一般纳税人会好一些?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小规模纳税人可开6%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17%的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这里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好处:


  1、可以抵扣进项税,假设你的进项一直大于销项,那么可以一直不用交增值税哦;


  2.所得税不再核定征收,改成查账,亏损不用交所得税


  3.可以给购买方开具专票,用于购买方抵扣其销项,变相扩展销售对象范围,提升销量


  4.是实力的象征


  增值税是价外税,一笔业务不仅仅只涉及能抵扣多少进项税的问题,还要考虑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问题,很简单,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金额相等的原材料,最后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这就导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愿意接受小规模纳税人的请当地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现举例说明: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分别从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一小规模纳税人同样购进原材料15万元,这里不谈能抵扣税金,就单独计算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1、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原材料,由于对方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15万元的原材料的金额(记入原材料科目帐户的金额)是:150000/(1 17%)=128205.13元;


  2、同样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15万元的原材料,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提供税务部门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税金,那么15万元的原材料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记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是:150000/(1 3%)=145631.07元,很明显,总价15万元的原材料从不同的纳税人那里购进,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相隔17425.94元,也就是说,在不考虑能抵扣多少进项税额的情况下,仅原材料采购成本,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成本节约17245.94元;


  3、如果考虑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的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额128205.13×17%=21794.87元,而从小规模纳税人那购进原材料,只能抵扣进项税额145631.07元×3%=4368.93元,也就是说,少抵扣进项税额21794.87-4368.93=17425.94元,也就是说,要多缴增值税17425.94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