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
关于解决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来啦~
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如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看过来!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浙江省下发《关于做好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发〔2019〕33号 )文件精神,2019年11月18日,中共莲都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为防止漏保漏缴,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传递给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特此发布。
哪些退役士兵
可以办理社保接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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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接续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2019年1月21日前莲都区以国家层面规定的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类对象不在《意见》保障范围。
已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过补缴政策的人员;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但社会保险未断缴人员;
依据省以下不同层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地方性安置政策安排工作的对象。
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
还只是第一步,
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小编都为你们准备好攻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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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社保接续
01、梳理哪些材料?
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
02、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
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03、去这儿提出补缴申请?
需要带齐材料,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其他情况直接到档案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莲都区灯塔街115号)或就近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
重点来了!
需要带上的材料分别是啥?
准备好
小编要打包发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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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申请材料包
第一份: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份:入伍证明材料
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第三份:退役证明材料
退出现役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第四份:介绍信/协议书
属于政府安置工作的,需提供《复退军人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行政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属于自谋职业的,提供《自谋职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第五份:档案丢失的,需出具入伍证明和退伍证
丢失档案或者无法提供材料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军龄综合认定表》。档案丢失的,由入伍地武装部门出具入伍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退伍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第六份:相关缴费记录凭证
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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