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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使用权资产的会计编码(资产类别编码方式按国家规定可设置为)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8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酬合计11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谷尔莉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谷尔莉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谷尔莉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酬合计11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获得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七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8.90亿元,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未超过4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获得贷款13.1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9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张磊、袁安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和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服务金额如下: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预计2021年度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提供贷款服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英文名称为Inspur Group Finance Co., Ltd.,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审查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住所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4-5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马丽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5H23701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RALF55P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亿元(含500万美元),其中: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亿元,占比60%;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亿元,占比20%;浪潮通用软件有限公司出资2.00亿元,占比20%。


经营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银保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最终同受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09.99亿元,其中贷款41.10亿元;总负债99.93亿元,其中吸收存款96.72亿元;所有者权益10.06亿元,2020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79亿元,拨备前利润总额0.7亿元,各项业务发展稳健,经营业绩良好。


(四)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9 年12 月取得了《金融许可证》。财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0-005号的“关于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协议约定: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且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2021年度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保荐机构对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9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号文核准,公司以总股本1,289,252,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1.2股,配股价格为12.92元/股,共计配售151,866,9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962,120,451.3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3,267,136.5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发行费用2,750,000.00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12月,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3,829.40元,使用募集资金1,943,267,136.54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343,267,136.54元,偿还银行贷款600,000,000.00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3,829.40元,期末余额0元。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扣除银行转账手续费后余额153,829.4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4月份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配股发行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足500万元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2月12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16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4月20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对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2020年1-12月,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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