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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企业所税可以独立核算吗(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申报,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么)

分公司定义: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由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01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有什么区别?




有个小伙伴提问: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那到底什么是独立核算,什么是非独立核算?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哪里企业?






“独立核算”是指分支机构单独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是指分支机构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所进行的会计核算,全面核算任务由总机构完成。




举个例子,猫叔一朋友A是分公司的负责人,有自己的财务核算部门,配置了一名出纳、一名做账报税的会计,单独开了账套,自行开票记账,每个月也要向总公司那边报送财务报表,显然,朋友A负责的分公司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体现在营业执照上是没有注册资本的,也没有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营业执照:





图片来源于网络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因为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但是分公司又是用来发展经营业务的,所以需要的第一笔资金大多数情况下是总公司划拨的。




假设朋友A分公司的第一笔资金来源于总公司的划拨,划拨资金500万。


分公司第一笔分录如下:


借:分公司银行存款 500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资金划拨——总公司 5000000元




总公司对应的分录为:企业


借:其他应收款——资金划拨——分公司 50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000元


期末总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会把分公申报司提供的财务报表一起汇总,内部往来会相互抵消掉,体现总分公司的整体情况,实际汇总时可能由会稍微复杂一些,不过不难。




02


分公司的税务问题


猫粉群里粉丝交流截图:



关于建账:一般非独立核算的不用做账,是总公司做账,如果分公司向总公司采用报账制,可以简单设置一本明细流水账。




关于分公司在纳税申报这块,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是应该单独纳税申报还是汇总由总公司一起申报。




这里猫么叔按照几大税种和大家分析分析一下。




1


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也就是分公司自行开票,抵扣,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




也有比较特殊的情况,需要汇总缴纳增值税,不过由于这种情况需要满足财税[2013]74号的相关规定,需要经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比如我国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中石油、中石化等,它们就是财税专门发文规范了的。




2


附加税




城建税和附加都是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为基数计算缴纳的,增值税独立纳税,那么很显然,城建税和附加也是独立纳税。并且,随着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




3


企业所得税




很多人认为独立核算就是独立纳税,非独立核算就是汇总合并纳税,实际上,我们开头也讲了分公司,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是从企业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的,在税收管理层面上,完全没有任何关联!




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需要缴可以纳企业所得税,而分公司,我们前面讲了 ,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正常情况下,不管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总公司核算,都无需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吗管理适用本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总公司对应的概念是总机构、汇总纳税企业;


分公司对应的概念是二级分支机构。




总结:除非另有规定,分公司都不需要独立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而是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总公司来汇总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款,多退少补。




这里重点讲一下就地预缴(指总分机构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设在深圳市,在上海、广州、北京分设三家分公司。2申报020年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万元,请计算三家分支机构各自分摊的企业所得税额。(总部、分支机构各地均适用所得税税率25%,不考虑其他因素。2020年三家分公司相关数据如下)


表1





(1)计算分摊比例:




  • 上海分支机构分摊的比例=(10000/23000)*0.35 (350/930)*0.35 (5000/10000)*0.30=43.39%



  • 广州分支机构分摊的比例=(8000/23000)*0.35 (280/930)*0.35 (3000/10000)*0.30=31.71%



  • 北京分支机构分摊的比例=(5000/23000)*0.35 (300/930)*0.35 (2000/10000)*0.30=24.9%





表2







(2)计算分摊税额




甲公司2020年汇总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1200025%=3000(万元)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300050%=1500(万元)同时,三个分支机构共需要分摊的所得税额=300050%=1500(万元)




按照表2中计算的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比例:


  • 上海分支机构需分摊的应纳所得税额=150043.39%=650.84

(万元)


  • 广州分支机构需分摊的应纳所得税额=150031.71%=475.67

(万元)


  • 北京分支企业所得税机构需分摊的应纳所得税额=150024.9%=373.50

(万元)



4


个人所得税




分公司发放了员工工资,是单独扣缴申报个税?还是由总公司那边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分公司完全可以成为独立的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般情况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都是自己独立核算发放和汇算工资的,当然最好是由发放工资的分公司独立扣缴并申报个税。




03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不同?



子公司是想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都享有独立法人地位,都是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只不过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方(或者说控股股东),二者之间是投资关系。在集团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概念使用的较多。






而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且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那到底是成立分公司好还是成立子公司好?




这里举个例子。


情况一:


如果一个母公司有五个子公司,母公司无所得,2020年每家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不超过300万元,假设是280万元,这些公司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总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0012.5%*20% 180*50%*20%)5=20.5*5=102.5万元。如果是五家分公司,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汇总后是1400万元,不符合优惠条件,则需要缴纳企业可以所得税350万元。子公司比分公总公司司节税247.5万元。






情况二:


五个子公司,2020年三个子公司每家盈利280万元,两个子公司各亏损500万元。五个子公司总共需要缴税(10012.5%*20% 180*50%*20%)3=61.5万元。如果是五家分公司,全部汇总后依然是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分公司会更划算。




到底哪种更好,看完例子的你应该心中有数了!




注意: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所税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企业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4


分公司和办事处容易混淆?


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区别











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两者没有太大的联系。


很多人分不清楚两者有什么区别,猫叔给大家整理了一下,主要是以下2种不同:




1.经营能力不同


分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大总公司的经营规模,因此依法设立拿到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有经营资格、诉讼资格,也具备独立缔约的能力。




办事处(协调角色)


一般是为方便业务往来而在总公司异地所设立的临时办公场所,所税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可以从事业务协调工作,但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比如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




2.税收待遇不同


分公司: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应该按照增值税、营业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经营产生的流转税,一般是单独缴纳或汇总到总公司一起缴纳。




办事处:办事处没独立核算有公司性质,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购销行为没有收入利润,就不存在纳税的问题,因而长期以来总是有不少运营不规范的公司利用办事处从事经营活动,由总公司统一开具发票降低整体税负,这是有法律风险的。




虽然分公司和办事处都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只有分公司是能够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的。




由此可见,想要在异地开展合法经营活动,想要收取货款开具发票,开办事处是不行的,还是得注册分公司。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并不复杂,仅有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2、携带资料到工商局核名;


3、到工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到公安局备案的刻章点刻章;


5、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需到场录指纹。


注:以上仅供参考,实际以当地部门流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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