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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局济南长清分局(济南市长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前不久


大众网泰安发布


警方通告:

凡中国在这些公司存款的人,请速报案!

昨日(6月24日)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


发布工商局


《关于对“众汇淼”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


进行投资登记的公告》


为保障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


请投资人携带相关材料


于三十日内


到新城派出所进行登记


公告全文:


关于对“众汇淼”非法长清吸收公共分局存款案


进行投资登记的公告


2019年11月26日,我局对山东众汇淼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郭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济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我局采取工商局刑事强制措施。


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获取相关犯罪证据,切实保障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长清区请尚未到公安机济南关进行登记的投资人,速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资及收益的银行卡复印件、投长清区资和返款交易明细(包济南市括银行交易流水、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账单等)、投资协议复分局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新城派出所进行登记。请广大投资人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龙泉街1659号(新城济南市派出所)


联系人:王警官18615667886


工商行政管理局孙警官中国17853175工商行政管理局856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


二〇长清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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