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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失业保险费率(2020年德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日前,市政府印发通知,着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我市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同时,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政策受理期截至今年12月31日。


对2021年新吸纳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按月给予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在强化失业应对方面,我市将防范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列入市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自2021年10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至每人每月1530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保障范围调整为今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受理期截至今年12月31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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