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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机构有哪些(国际会计准则由什么机构颁布)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南301A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武常岐、林绥、俞汉度、李锦芬、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以通讯方式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海山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分别出具了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重要财务数据无差异。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A股年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的2021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中国香港、德国有关法规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授权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香港联交所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年报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320,413,011.54元(含税),对应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1%。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向和信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71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285万元)。


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费用为87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223万元人民币),较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优化122万元人民币。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以下简称“HLB国卫”)审计人员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国际准则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向HLB国卫支付审计费用389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人民币,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人民币)。


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HLB国卫具备相应资质要求,服务团队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HLB国卫为公司2022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389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人民币,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人民币),与去年保持一致。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梁海山、李华刚、解居志三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等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财务公司”)资质证照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其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公司对海尔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同时由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专项说明及审核意见,认为海尔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报告期内,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尔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各董事为公司治理以及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并参照A H主要上市公司以及行业内公司的董事津贴水平,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拟将董事津贴由税前26万元/年调整为税前人民币32万元/年。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A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数量的20%的A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A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公司发行A股股份或可转换成A股股份的证券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的2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H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20%的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的2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而非《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设定的20%)。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十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规则》、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D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数量的10%的D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D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D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十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15亿元-30亿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二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10%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 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适用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及其他公司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


二、 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H股股份;


上述H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 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 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 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为“相关上市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 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等证券上市地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的部分D股股票;


二、 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的D股股份;


上述D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二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1:《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2:《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3:《拟对<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4:《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5:《拟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6:《拟对<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7:《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8:《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9:《拟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各项修订后的制度全文。


三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28日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四个会议顺次召开),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19,以及近日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附件2:《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附件3:《拟对<投资管理制度>的修订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下转D1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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