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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录清西陵文物管理处、农业局等15

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用人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公开招录等工作。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录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计划


公开招录清西陵文物管理处16人农业局4人;工信局3人;统计局4人发改局12人人社局5人;交通局20人;国土局15人行政审批局20人环保局25人政法委7人宣传部4人农工委13人狼牙山管理处8人公安消防大队45人共计201人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8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详见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易县户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网站发布招录公告。并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录消息,具体由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2、报名地点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建安五楼)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4、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填写《易县2018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8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易县2018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若某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录用人数,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体检。


(二)笔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分岗位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


(三)体检


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年度)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遇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五)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7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六)审批录用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辞退,所缺名额不补。五、人员管理及待遇1、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2、待遇


清西陵文物管理处、农业局等15个单位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共计192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消防大队工资待遇按照基础工资每月2800元(随上级规定标准的调整而调整),社会保险、津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六、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录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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