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上最严广告法今日起实施,市工商局解读三大亮点
20年来首次修订“史上最严广告法”,最高罚款200万
互联网弹窗若不能一键关闭,最高可罚3万元
市工商局解读三大亮点,常州广告业的情况如何?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天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近20年来首常州次修订,被誉为“史上最严广告法”,其中除了对推销商品和服务的过程进行了更细致的规范外工商局,新广告法还对广告代言人给予重点关注,并对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烟草等方面的广告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新《广告法》的正式实施,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以及常州广告业的情况,采访了常州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司腾飞。
司腾飞说,总体上看,新《广告法》的修订是一次全面的修订,条文由49个扩充到75个,原条文全部保留的仅有8个。
司腾飞介绍,1994年《广告法》仅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和食品、酒、化妆品等4类7种官网商品的广告准则。而修订后的新《广告法》则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农药、兽药、饲料、酒类、教育、培训等9类19种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且违法广告发生率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准则。
亮点一:新法被称“史上最严”,最高罚款200万
司腾飞介绍,新法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含义,即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老法规定处广告费用1至5倍工商局罚款,对于无法计算的广告费用没有明确,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困难。”司腾飞说,现在新法规定是3倍至5倍,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3次以上违法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到10倍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亮点二:互联网弹窗若不能一键关闭,最高可罚3万元
在新北万达写字楼工作的职员王女士告诉常州晚报记者,她平时浏览网站常州时,最讨厌的就是弹窗广告,点击好几次都关不掉,还有不少浏览器有记忆功能,用户只要搜索过一次相关话题,以后每次打开浏览器,会自动跳出类似的图片、视频、新闻链接。司腾飞介绍,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旧法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新法增加了对互联网广告的规武进定,比如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等。
“如果违反,将会得到相应的处罚。”司腾飞说,如果弹窗不能一键关闭,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亮点三:明官网星代言前,必须先体验产品
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为某产品推荐和广告代言,这在广告中很常见,“因为旧法对这些代言人是没有限制的。”司腾飞说,本次实施的新法对广告代言人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广告代言人不能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服务做推荐。
司腾飞介绍,广告代言人在武进广告中的主要作用就是为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本身都没有使用过商品或者接受过服务,其推荐和证明将不能代表其独立的意见。新《广告法》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先行体验,可以提高其责任意识,也符合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这也将影响部分明星的代言领域,比如某些女性用品企业不能聘请男明星为广告代言人了。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目前市场上有不少针对儿童的产品,会邀请童星代言。司腾飞表示,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因为十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身不具备独立的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其免受商业活动过度影响正常生活学习,所以从今天起,上述的广告将不能再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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