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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一栏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

问题描述


外购商品作为对医院的耗材招标样品使用,需要开票吗?如何帐务处理?如果不需要开票,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专家回复


如果样品不再退还给你公司,并且不收款,贵公司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不需要开具发票。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印发):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二十五)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二)各列说明3.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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