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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几年就不查了(公司注销多久不能查到)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凭证账本等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30年


2


记账凭证


30年



会计账簿


3


总账


30年


4


明细账


30年


5


日记账


30年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


30年



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0年


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永久



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年


11


银行对账单


10年


12


纳税申报表


10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会计账本都没了怎么处理?参考一下!


1、《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册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会计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切记不要擅自销毁、隐匿会计资料,对于特殊外在原因导致会计账簿等丢失、损毁的应及时取得相关证据资料,写清详细来龙去脉,争取相关部门的认可,避免出现罚款补税、刑事等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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